主权项 |
1.一种香烟密实器,系由本体设一个以上之缩径孔,该缩径孔之直径小于纸卷烟之直径。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香烟密实器,其本体所设缩径孔系形成不同之直径。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香烟密实器,其缩径孔之直径与纸卷烟之直径口比値约为85%-93%。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香烟密实器,其缩径孔形成在本体之表面端,至少有一端设有倒角。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香烟密实器,其倒角之最大直径大于纸卷烟之直径。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香烟密实器,其本体另设有孔。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本案创作之立体图。第二图:本案创作之剖面图。第三图:本案创作之使用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