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高逼真度音频电缆,包含导电材料之实芯线, 多重股线芯线,或Litz型芯线,而使其信号芯线与回 传芯线之截面积比値介于1:2.6与1:4.0之间(其较佳 比値为1:2.778),且其每一股线之直径比値则介于1:1. 6与1:2.0之间(其较佳比値为1:1.667)。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缆,其中,该导电材料 之每一芯线的截面积与每一股线的直径皆取决于 有效电流所需之搭载容量,亦即低电流、低电压信 号(在250毫安培左右之下最高可至2伏特)、典型之 内连线导线、及最高可至几百瓦特或更高之大信 号,其可适用于连接放大器与扬声器之电缆。3.一 种高逼真度音频电缆,包含导电材料之多重股线芯 线或Litz型芯线,而使其信号芯线与回传芯线之每 一实心股线具有相同的直径,且其信号芯线与回传 芯线之截面积比値则介于1: 2.6与1:4.0之间(其较佳比値为1: 2.778)。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缆,其中,该导 电材料之每一芯线的截面积与每一股线的直径皆 取决于有效电流所需之搭载容量,亦即低电流、低 电压信号(在250毫安培左右之下最高可至2伏特)、 典型之内连线导线、及最高可至几百瓦特或更高 之大信号,其可适用于连接放大器与扬声器之电缆 。5.一种高逼真度音频电缆,包含导电材料之一遮 蔽信号芯线与非遮蔽回传芯线,该芯线可为实芯线 、多重芯线、或Litz式芯线,而便使其信号芯线与 回传芯线之截面积比値介于1:2.6与1:4.0之间(其较 佳比値为1:3.56),且其每一股线之直径比値则介于1: 1.6与1:2.0之间(其较佳比値为1: 1.887)。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电缆,其中,该导 电材料之每一芯线的截面积与每一股线的直径皆 取决于有效电流所需之搭载容量,亦即低电流、低 电压信号(在250毫安培左右之下最高可至2伏特)、 典型之内连线导线、及最高可至几百瓦特或更高 之大信号,其可适用于连接放大器与扬声器之电缆 。7.一种高逼真度音频电缆,包含导电材料之一遮 蔽信号芯线与非遮蔽回传芯线,该芯线可为实芯线 、多重芯线、或Litz式芯线,而便其信号芯线与回 传芯线之每一实心股线具有相同的直径,且其信号 芯线与回传芯线之截面积比値则介于1:2.6与1:4.0之 间(其较佳比値为1:3.5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 之电缆,其中,该导电材料之每一芯线的截面积与 每一股线的直径皆取决于有效电流所需之搭载容 量,亦即低电流、低电压信号(在250毫安培左右之 下最高可至2伏特)、典型之内连线导线、及最高 可至几百瓦特或更高之大信号,其可适用于连接放 大器与扬声器之电缆。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使用一实芯线作为信号与回传导体之芯线。 第二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使用多重股线导体作为信号与回传导体之芯线。 第三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使用多重股线导体,且作为信号与回传导体芯线之 股线皆具有相同之直径。 第四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使用Litz式芯线,其中暗色所标示之芯线系信号芯 线,而非暗色之芯线则为回传芯线。 第五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使用Litz式芯线,且每一芯线具有相同的直径,且暗 色所标示之芯线系信号芯线,而非暗色之芯线则为 回传芯线。 第六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且 其信号与回传芯线皆为Litz式芯线。 第七图系本发明之一平衡化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 面图,其使用实芯线之信号与回传导体与一接地芯 线(为多重股线或实芯线)。 第八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端面横剖面图,其 系成同轴或遮蔽组态,且其信号与回传接使用一实 芯线导体。 第九图系本发明之一音频电缆的立体图,其信号与 回传芯线系配置成平行组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