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水下排污器 | ||
摘要 | 水下排污器,包括吸嘴、储罐、吸管、连杆、手柄及空气阀。空气阀设置在吸管的上端口处,连杆的一端与空气阀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手柄固定连接,连杆的中部与吸管之间固定一支杆,连杆的前部与吸管之间固定一弹簧,吸管的下端与储罐的上端固定连接,储罐的下端与吸嘴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廉、方便实用等优点,可专用于各类浴池的水下排污,也可延伸用于各酒店、饭店的鱼池、鱼缸的水下排污。 | ||
申请公布号 | CN243947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7.18 |
申请号 | CN00212878.0 | 申请日期 | 2000.08.07 |
申请人 | 唐永清 | 发明人 | 唐永清;樊文新;王奎祥 |
分类号 | E03C1/304 | 主分类号 | E03C1/304 |
代理机构 | 辽宁利泰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枢 |
主权项 | 1、水下排污器,包括吸嘴(1)、储罐(2)、吸管(3)、连杆(4)、手柄(5)及空气阀,其特征是空气阀由管头(6)、静密封胶皮环(7)及动密封胶皮环(8)构成,管头(6)的一端为封闭端,另一端为开口端,管头(6)封闭端的内壁的中心处凸设一螺杆(9),静密封胶皮环(7)套在螺杆(9)上并固定在管头(6)封闭端的内壁上,动密封胶皮环(8)通过螺母(10)固定在螺杆(9)的前端,吸管(3)的上端套合在管头(6)内,动密封胶皮环(8)及螺杆(9)可从吸管(3)的上端口插入或拔出,静密封胶皮环(7)可将吸管的上端口关闭或打开,连杆(4)的一端与管头(6)封闭端的外壁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手柄(5)固定连接,且手柄(5)与连杆(4)为一整体结构,连杆(4)的中部与吸管(3)之间固定一支杆,连杆(4)的前部与吸管(3)之间固定一弹簧(12),吸管(3)的下端与储罐(2)的上端固定连接,储罐(2)的下端与吸嘴(1)固定连接。 | ||
地址 | 110000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