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产生图案变化之转动体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可产生图案变化之转动体,主要系利用一个附有可透光材质之壳体,并在该壳体内部设置电路装置;该电路装置包括有至少三个以上成规则性排列的 LED 发光体、电池、开关,及经程式设计可控制该等发光体依图案变化的需求作不同明灭顺序之积体电路,藉该等设置,当转动体转动时,利用该开关亦导通电源驱动该电路装置作用,使得该等发光体可依积体电路所设计之图案所需之规则作不同顺序之明灭动作,由于这样的明灭动作系在转动体转动时送出,因此经由观赏者眼睛视及时,因视觉暂留效果,即会感觉转动体上有极丰富且多变化的图案变化存在,除增进视觉效果及娱乐趣味性外,亦可藉由积体电路上所设计图案系由图形、文字或数字间之搭配组合,而成为具有意思表达能力之玩赏物品。
申请公布号 TW441909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16
申请号 TW087210532 申请日期 1998.06.29
申请人 林丽香 发明人 李仁旺
分类号 H05B33/00 主分类号 H05B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建忠 台南巿东区林森路一段一四九号十楼之九
主权项 1.一种可产生图案变化之转动体,包括有:壳体组,系由至少部份可透光材质之壳体元件所组成,可受驱动件控制作转动动作;电路装置,设在该壳体组之内部,具有三个以上成规则性排列之发光体、电池、积体电路及开关,其中该开关导通时可与电池构成回路,而有动力能驱动该电路装置作用,使得该等发光体依积体电路之规划设计产生明灭动作,而该积体电路系具备有依图案变化所需之规则设计的发光体明灭系统,使驱动发光体能依图案变化所需作规则性之明灭顺序动作;藉该等设置,当壳体组转动时,可利用该开关导通电源而驱动该电路装置动作,使得该电路装置上之发光体产生而依该积体电路按图案所需而设计的规则作明灭动作,观赏者因视觉暂留作用,在视及时即感觉该转动体展示出多种不同图案之变化。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产生图案变化之转动体;其中,所指之图案可系图形或文字或数字或图样或其搭配组合之各种具有意思表达能力之图案。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分解图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组合侧视图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俯视示意图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电路方块图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使用状态图(一)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使用状态图(二)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使用状态图(三)第八图所示系本创作实施例之使用状态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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