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接头
摘要 一种可安装及定位在基板内之电接头具有一导电元件,该导电元件包含一由该处伸出之可变形电引线之导电构件。该可变形电引线具有第一及第二部份,而使该第一部份由该导电构件向外伸出及该第二部份毗连与大约平行于该导电构件。一绝缘材料之主体绕着该导体之外表面封装该导电构件,而使该绝缘材料具有一在其上形成支撑肋条及对齐肋条之外表面,且该支撑肋条在该基板中所形成之孔隙上方对该电接头提供最初之支撑,及该对齐肋条在该基板之孔隙内提供该电接头之定位对齐。该导电构件可为一用于香蕉型接头之伸长管形导体,或一同轴配置、纵向分开或横向分开之导体。
申请公布号 TW440692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16
申请号 TW088102792 申请日期 1999.02.24
申请人 泰克特洛尼克斯公司 发明人 杰.李福德;大卫.罗赛特;丹尼尔.梅尔;克里夫德.贝克
分类号 G01R1/02 主分类号 G01R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可安装及定位在基板中所形成孔隙内之电接头,包含:一具有导电构件之导电元件,该构件具有一外表面及由该导电构件伸出至少一可变形之电引线,而该可变形电引线具有第一及第二部份,使得该第一部份由该导电构件向外伸出及该第二部份大约垂直于该第一部份且毗连与大约平行于该导电构件;及一绕着其外表面装入该导电构件之绝缘材料主体,使得该绝缘材料主体具有一形成有支撑肋条及对齐肋条之外表面,而该支撑肋条在该基板之孔隙上方对该电接头提供最初之支撑,及该对齐肋条在该基板之孔隙内提供该电接头之定位对齐。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由该导电构件之一端点横向地伸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更包含由该导电构件之一端点向外伸出及平行于该导电构件之第一分段,及大约延伸垂直于该第一分段且远离该导电构件之第二分段。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于该引线中更包含一精压变形部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系呈具有第一及第二腿部之U字形,该二腿部大约与该导电构件平行地伸出,而使其一腿部比另一腿部放在更远离该导电构件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元件更包含第一及第二可变形电引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由该导电构件之一端点横向地伸出。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更包含由该导电构件之一端点向外伸出及平行于该导电构件之第一分段,及大约延伸垂直于该第一分段且远离该导电构件之第二分段。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于该引线中更包含一精压变形部份。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系呈具有第一及第二腿部之U字形,该二腿部大约与该导电构件平行地伸出,而使其一腿部比另一腿部放在更远离该导电构件处。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可变形电引线在该引线之间具有一于63度范围内之角位移。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一伸长之管形导体。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一与该伸长管形导体轴向对齐及电隔离之挠性弹簧导体,而每一导体具有一由该处伸出之可变形电引线。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相向之伸长弓形导体,而每一导体具有一由该处伸出之可变形电引线。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更包含一基座,而使该导电构件外表面上之封装绝缘材料由该基座伸出及该可变形电引线伸出穿过该绝缘材料。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更包含一于该封装绝缘材料之相反方向中由该基座伸出之凸缘。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基座系与该封装绝缘材料及该凸缘一体成形。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更包含一基座,而使该导电构件外表面上之封装绝缘材料由该基座伸出及具有一大致平滑之外表面,且绝缘材料之一外环由该基座伸出,并与该绝缘导体界定一同轴之环状孔,该外环具有一在其上面形成该支撑肋条及对齐肋条之外表面,及该可变形电引线伸出穿过该绝缘材料。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基座系与该封装绝缘材料及该绝缘材料之外环一体成形。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在其内形成有一用以承接该基座之凹入开口,而使该基座固定于该开口中。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更包含一于该封装绝缘材料之相反方向中由该基座伸出之凸缘。22.一种可安装及定位在基板中所形成孔隙内之电接头,包含:一具有导电构件之导电元件,该构件具有一外表面及由该导电构件伸出之可变形电引线,而该可变形电引线具有第一及第二部份,使得该第一部份具有由该导电构件之一端点向外伸出且大约平行于该导电构件之第一分段,及大约延伸垂直于该第一分段并远离该导电构件之第二分段,且该第二部份大约平行于该导电构件;及具有一基座之绝缘材料主体,使得该绝缘材料由该基座伸出及封装该导电构件之外表面,且绝缘材料之一外环由该基座伸出以便与该绝缘导体界定一同轴之环状孔,该外环具有一在其上面形成该支撑肋条及对齐肋条之外表面,而该支撑肋条在该基板之孔隙上方对该电接头提供最初之支撑,及该对齐肋条在该基板之孔隙内提供该电接头之定位对齐,使得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分段伸出穿过该绝缘材料,及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沿着该绝缘外环之外表面延伸。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于该引线中更包含一精压变形部份。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系呈具有第一及第二腿部之U字形,该二腿部大约与该绝缘外环之外表面平行地伸出,而使其一腿部比另一腿部放在更远离该绝缘外环处。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一伸长之管形导体。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接头,其中该伸长之管形导体更包含由该处伸出之第一及第二可变形电引线。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由该伸长管形导体之一端点横向地伸出。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一部份更包含由该伸长管形导体之一端点向外伸出及平行于该伸长管形导体之第一分段,及大约延伸垂直于该第一分段且远离该伸长管形导体之第二分段。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于该引线中更包含一精压变形部份。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可变形电引线之第二部份系呈具有第一及第二腿部之U字形,该二腿部大约与该伸长管形导体平行地伸出,而使其一腿部比另一腿部放在更远离该伸长管形导体处。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可变形电引线在该引线之间具有一于63度范围内之角位移。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一放在该基座上及与该伸长管形导体轴向对齐且电隔离之挠性弹簧导体,而该挠性弹簧导体具有第一及第二部份之可变形电引线,使得该第一部份由该挠性弹簧导体向外伸出穿过该绝缘材料及该第二部份大约平行于该绝缘材料之外环。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导电构件更包含相向之伸长弓形导体,而使每一弓形导体具有一由该处伸出之可变形电引线。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可变形电引线在该引线之间具有一于63度范围内之角位移。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更包含一于该封装绝缘材料及该绝缘材料外环之相反方向中由该基座伸出之凸缘。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基座系与该封装绝缘材料及该绝缘材料之外环一体成形。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接头,其中该绝缘材料之主体在其内形成有一用以承接该基座之凹入开口,而使该基座固定于该开口中。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A-第一图D系根据本发明电接头中四个导电元件实施例之透视图。第二图A-第二图D系根据本发明之四个电接头实施例之透视图。第三图系根据本发明第一个商用电接头实施例之透视图。第四图系根据本发明第二个商用电接头实施例之透视图,其具有二导电元件。第五图系根据本发明之电接头安装在一电路板上之透视图。第六图系根据本发明之电接头安装在一电路板上及穿过波动流焊接装置之侧面剖视图。第七图显示根据本发明之电接头插入该电路板之电路板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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