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器(二)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警示器(二)」之形状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造型自然流畅且具整体性与一致性之警示器(二)之外观设计者。请一并参阅全部附图所示,本创作之警示器(二)整体系呈扁平状,且前端面具设有透明之罩体,以供顺利接收讯号;而其顶面之前侧及两侧系呈由外向处呈凸弧隆起状,并于顶面上以两道饰沟形成双重U形线条之设计,同时,顶面之前侧以诸多小圆孔排列菱形,并于菱形区域内具设数条长条状之饰孔;另,顶面之前侧两旁具设有圆形之按钮,而本创作之侧面上具设有电源插孔;藉此,形成整体设计稳重且专业之警示器(二)外观造型设计者。
申请公布号 TW442092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16
申请号 TW089304424 申请日期 2000.06.30
申请人 杨春旭 发明人 杨春旭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金铃 台南巿建平五街一二二号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警示器(二)」之形状者。图式 简单说明: 第一图: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高雄市建国一路九十之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