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调味料之制造
摘要 一种调味料之制造方法,其包括由含蛋白质原料及碳水化合物制备发酵蛋白质麴,于温度25℃与50℃之间且pH自4.5至10水解该发酵蛋白质麴6小时至28天,其特征为于发酵蛋白质麴阶段或于水解阶段进行以乳酸菌培养物之接种。
申请公布号 TW436266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5.28
申请号 TW086118394 申请日期 1997.12.06
申请人 雀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琼安纳巴斯基;华特盖尔;哈哲尔给克尼欧柯;赖荷林;林比金
分类号 A23L1/226 主分类号 A23L1/22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制造调味料之方法,其包括由含蛋白质原料及碳水化合物制备发酵蛋白质麴,于温度15℃至60℃之间且pH4.5至10水解该发酵蛋白质麴6小时至28天,其特征为在发酵蛋白质麴阶段或水解阶段中,在接种密度自103至107cfu/g发酵蛋白质麴下,以乳酸菌培养物进行接种。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当于发酵蛋白质麴阶段中以乳酸菌培养物进行接种时,可于发酵程序前,开始时或发酵过程中任何时间进行。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发酵麴之水解系于无或有盐存在下进行。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于有盐存在时,盐重量可达该发酵麴重之100%。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发酵蛋白质麴之水解,系接着于温度2至20℃进行第二次水解12小时至25天。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于水解阶段期间有酵母菌存在。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若进行第二次水解,则可于第一次水解阶段开始时,期间或之后或于第二次水解阶段开始或期间加入酵母菌。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酵母菌存在量为该发酵蛋白质麴重量之1至50%。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系于水解后,将该经水解之发酵麴与乳酸菌培养物,及若存在时之酵母菌,一起压榨以分离液状酱汁及固状残渣,生成液状调味料。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系将该液状调味料制成粉末,其方式是浓缩,然后乾燥至低水含量,及最后磨成粉末而得固状调味料。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