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电化学电池,其包含具有活性物质及包括膨胀石墨粒子之导电碳物质之正电极,其特征为膨胀碳粒子具有煤油吸收値在2.2至3.5毫升/克之范围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平均粒度在17至32微米之范围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d90値在40至85微米之范围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d10値在3至9微米之范围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煤油吸收在2.7至3.1毫升/克之范围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表面积与质量比为至少18平方米/克。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轻敲密度在0.09至0.14克/立方厘米之范围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具有史考特密度为不大于0.07克/毫升。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正电极之活性物质包含主要为二氧化锰。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系自天然石墨衍生而得。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占阴极之3.2至6.25重量%。12.一种电化学电池,其包含具有活性物质及包括膨胀石墨粒子之导电碳物质之正电极;该膨胀石墨粒子之纯度水准,以烧失量测量,为大于99.9%。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石墨粒子之纯度水准大于99.95%。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电化学电池,其中膨胀石墨粒子含有杂质,包括锑、砷、钼、钒、铬、铁、铜及锡中任何一种,及其中杂质量总计不大于200PPM。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至14项中任一项之电化学电池,该电化学电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1项中任一项所界定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根据本发明构造之硷性电化学电池之一实例之切开透视图;第二图为说明一种用于制造电化学电池阴极所用膨胀石墨之方法之流程图;第三图为用于电化学电池阴极之膨胀石墨添加物之放大相片;第四图为一图表,显示经测试膨胀石墨之许多样本之性能分析及其测得之特征;第五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粒子之平均体积直径;第六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粒子之平均面积直径;第七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粒子之膨胀石墨煤油吸收;第八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样本之史考特(Scott)体积;第九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样本之膨胀石墨BET表面积;第十图为一曲线图,显示第四图所提供经测试膨胀石墨样本之片粒电阻;第十一图为一方块图,显示测定本发明电化学电池阴极所用较佳膨胀石墨之方法;及第十二图为一曲线图,显示膨胀石墨粒子样本所测得之轻敲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