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弹性地可介面之可携式电脑装置
摘要 一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的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个耦合到一处理器之显示器,该处理器系耦合到或选择性耦合到一键盘及(或)一记录单元。该显示器及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该记录单元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记录单元、可标示表面、及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亦可选择使该显示器有助于将该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本发明亦可提供在该显示器的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以及在该处理器与该记录单元的一处理器间资讯的同步。一外壳可叠合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而形成一个相当薄的轮廓。一可携式电脑系统可包含叠合及(或)设于一整体厚度内的一显示器、一键盘、及若干较厚组件,而该整体厚度大致等于该显示器的第一厚度加上该键盘的第二厚度之总和,以便提供一相当薄的轮廓。
申请公布号 TW432273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5.01
申请号 TW088102078 申请日期 1999.02.10
申请人 万国商业机器公司 发明人 约翰.P卡瑞迪斯;克瑞其纳S.纳森;罗纳德A.史密斯;罗伯E.史坦伯格
分类号 G06F1/16 主分类号 G06F1/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处理器;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显示器、及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键盘,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一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以及该记录单元系选择性耦合到处理器,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二使用者介面又包含该显示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装置,又包含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一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其中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可让使用者在该显示器的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装置,其中该阅览模式包含直式模式及横式模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装置,又包含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的一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其中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系用来在该显示器的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装置,其中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系回应一个或多个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之状态,而在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装置,其中该等阅览模式包括直式及横式模式,其中当该记录单元系耦合到该处理器且正在使用中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直式模式,且其中当该键盘系正在使用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横式模式。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记录单元包含一第二显示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处理器是一第一处理器,且该记录单元包含一第二处理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处理器系分别耦合到用来使该第一与第二处理器间之资讯同步的第一及第二逻辑设计实施结构。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显示器包含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提供可选择的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15.一种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处理器;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显示器、及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键盘,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一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以及该记录单元系耦合到该处理器,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二使用者介面又包含该显示器,该装置又包含: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一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其中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系用来回应一个或多个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之状态,而在该显示器的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其中该阅览模式包含直式模式及横式模式,其中当该记录单元正在使用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直式模式,且其中当该键盘正在使用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横式模式。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装置,其中该处理器是一第一处理器,且该记录单元包含一第二处理器,且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处理器系分别耦合到用来使该第一与第二处理器间之资讯同步的第一及第二逻辑设计实施结构。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装置,其中该显示器包含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提供可选择的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22.一种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处理器;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显示器、及一个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之键盘,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一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以及该记录单元系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二使用者介面又包含该显示器。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装置,又包含:一个耦合到该处理器之一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其中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系用来回应一个或多个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之状态,而在该显示器的各种阅览模式之间切换。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阅览模式包含直式模式及横式模式,其中当该记录单元系耦合到该处理器且正在使用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直式模式,且其中当该键盘系耦合到该处理器且正在使用时,该逻辑设计实施结构切换到横式模式。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显示器包含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提供可选择的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包含该处理器之一第三使用者介面。30.一种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第一处理器;一个耦合到该第一处理器之显示器、及一个适于耦合到该第一处理器之键盘,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第一处理器;一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该记录单元系适于耦合到该第一处理器,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第一处理器;以及该记录单元具有一第二处理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处理器系分别耦合到用来使该第一与第二处理器间之资讯同步的第一及第二逻辑设计实施结构。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二使用者介面又包含该显示器。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记录单元系选择性耦合到该第一处理器,且其中当该记录单元系耦合到该第一处理器时,该第一及第二逻辑设计实施结构系用来使该资讯同步。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显示器包含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将一第三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第一处理器。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提供可选择的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将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第一处理器及该第二处理器中之至少一个处理器。37.一种具有弹性的介面连接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包含:一外壳;一个可连接到该外壳之显示器,该显示器系耦合到一处理器;一个可连接到该外壳之键盘,该键盘系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一个可连接到该外壳且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之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且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一触控笔可让使用者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以及其中可将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叠合在该外壳中,而提供一相当薄的轮廓。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第二使用者介面包含该显示器。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个或多个光学、电气、无线、红外线、射频、及机械链路可让该记录单元耦合到该处理器。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个或多个光学、电气、无线、红外线、射频、及机械链路可让该键盘耦合到该处理器。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铰链将该显示器可以可框转之方式连接到该外壳之铰链。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铰链以可枢转之方式将该键盘连接到该外壳。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铰链以可枢特之方式将该记录单元连接到该外壳。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外壳包含一个或多个置物袋。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一部分的该外壳可包含铝。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外壳的一外表面包含皮革。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外壳的一外表面包含一类似皮革的材质。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显示器包括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将一第三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提供该触控笔的可选择之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装置,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将一第三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52.一种强化一可携式电脑装置的的介面连接弹性之方法,该装置具有一个可与一外壳连接之显示器、及一个可与该外壳连接之键盘,该显示器系耦合到一处理器,且该键盘系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其中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将一第一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将一记录单元连接到该外壳,该记录单元系适于耦合到该处理器,该记录单元包含一设于其上之工作表面,且该工作表面可与一抽换式可标示表面重叠;以及当该工作表面与该可标示表面重叠时,可以一触控笔在该可标示表面上标示,该触控笔提供一笔画信号及一笔画标记,该笔画信号将一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记录单元,该笔画标记将该部分的资讯传送到该可标示表面,其中该记录单元、该可标示表面、及该触控笔将一第二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又包含下列步骤:将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连接到该外壳,因而可将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叠合在该外壳中。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其中系以可拆卸之方式将至少一个该键盘及该记录单元连接到该外壳。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其中该显示器包括一触摸式萤幕,且其中该触摸式萤幕将一第三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其中该触控笔提供该触控笔的可选择之第一及第二作业模式,其中该第一作业模式系用来提供该笔画信号及该笔画标记,且其中该第二作业模式系用来将一笔画信号提供给在该显示器上进行的指向及绘图作业中的至少一个作业。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其中该触控笔及该装置包含一个设于其间之无线链路。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2项之方法,其中该触控笔包含一麦克风,且其中该麦克风将一第三使用者介面提供给该处理器。59.一种可携式电脑系统,包含:一显示器;一键盘;复数个较厚组件;以及其中可将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等较厚组件叠合及(或)设于一整体厚度之内,该整体厚度大致等于该显示器的第一厚度加上该键盘的第二厚度之总和,以便提供一相当薄的轮廓。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9项之系统,其中该系统包含第一及第二横向部分,其中可将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叠合及(或)设于该第一横向部分之内,且其中可将该等较厚组件设于该第二部分之内。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9项之系统,其中该等较厚组件可包括一电池、一硬碟机、一PCMCIA卡插槽、一连接器、一散热片、一处理器、及一冷却风扇中之至少一个组件。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9项之系统,又包含一支承臂,该支承臂包含第一及第二部分,其中该一第一部分可以可框转之方式连接到该系统的一位置,且其中该第二部分可以可枢转之方式连接到该显示器。63.一种将一相当薄的轮廓提供给一可携式电脑系统之方法,该可携式电脑系统包含一显示器、一键盘、及复数个较厚组件,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为该可携式电脑系统选择一整体厚度,该整体厚度大致等于该显示器的第一厚度加上该键盘的第二厚度之总和;以及将该显示器、该键盘、及该等较厚组件设于该整体厚度之内,因而提供了一个相当薄的轮廓。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方法,其中该设于步骤包含下列步骤:将该显示器及该键盘叠合及(或)设于该可携式电脑系统的一第一部分之内,并将该等较厚组件设于该可携式电脑系统的一第二部分之内。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装置,其中系以一机械连接装置将该记录单元耦合到该处理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采用本发明的有弹性的介面连接及可携性能力的一电脑装置第一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自一键盘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之一显示器;第二图是第一图所示该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又示出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该键盘,而露出一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第三图类似于第二图,图中示出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的该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以及以可枢转之方式压下的该键盘;第四图是第一图所示根据本发明原理的该电脑装置的各组件一实施例之方块图;第五图是第二图所示该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之上平视图;第六图是第二图所示根据本发明原理的该记录单元的各组件一实施例之方块图;第七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二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自一键盘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的一显示器;第八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三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自一键盘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的一显示器,其中一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与该显示器脱离耦合;第九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四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自一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的一显示器,其中一键盘系自该可标示表面之下的一插槽部分抽出;第十图是其中包含一触控笔的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五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一记录单元系位于一显示器的背面上;第十一图是第十图所示电脑装置沿着该图11-11线之断面图;第十二图示出第十图所示之电脑装置,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系自一键盘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第十三图是其中包含一触控笔的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六实施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一显示器系自一键盘以可枢转之方式拉起,且系沿着该键盘之侧部配置一记录单元及可标示表面;第十四图是第十三图所示根据本发明原理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适于运输该电脑装置之一叠合状况;第十五图示出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用来完成资讯的同步及在横式与直式模式之间切换的逻辑之一实施例;第十六图是第十三图所示电脑装置之侧视图;第十七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七实施例之侧视图;第十八图是第十七图所示电脑装置的一子系统实例之透视图;第十九图是第十八图所示子系统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子系统之一叠合状况;第二十图是第十七图所示电脑装置的另一子系统实例之透视图;第二十一图是第二十图所示子系统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子系统之一叠合状况;第二十二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放在一桌上的第八实施例之透视图;第二十三图是第二十二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系在一拉起位置;第二十四图是自第二十二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后面看过去之透视图;第二十五图是第二十二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之一替代位置;第二十六图是第二十二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另一实例之透视围,图中示出该显示器之一例示直式方位;第二十七图是第二十六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系在一拉起位置;第二十八图是第二十六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之一替代位置;第二十九图是第二十二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另一实例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的一较大例示直式方位;第三十图是第二十九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系在一拉起位置;第三十一图是第二十九图所示放在桌上的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的一替代位置;第三十二图是本发明的电脑装置第九实施例之循序侧视图;第三十三图是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的一子系统之平视图;第三十四图是第三十三图所示子系统之侧视图;第三十五图是其中包含一触控笔的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之平视图;第三十六图是其中包含一触控笔的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之透视图;第三十七图是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之透视图;第三十八图是其中包含一触控笔的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之透视图,图中示出该显示器系在一拉起位置;第三十九图是大致沿着第三十三图所示39-39线的放大切开之部分侧视图;以及第四十图是诸如第十七图、第二十二图、及(或)第三十二图、所示电脑装置的一例示封装架构之侧视图。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