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包括:一燃烧室,该燃烧室呈圆柱状,且其左右两端各具有一第一开口和一第二开口,其中该第一开口与第二开口的口径小于该燃烧室中央瓶身的口径;一颈部,配置在该第二开口和该燃烧室中央瓶身之间,该颈部的口径介于该第一开口口径与该中央瓶身口径之间,且该颈部内壁上配置至少四个对准钳位器用来防止该喷射器在装入后发生移位;以及一喷射器,可装入该燃烧室。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由该颈部从该中央瓶身看来,该燃烧室的口径是逐渐变大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该对准钳位器系为石英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该些对准钳位器系配置在该颈部内之上下左右四个方位的内壁上。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每个该些对准钳位器和装入后的该喷射器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该间隔距离约为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该左右两侧的对准钳位器内各含有一个集热器,用以有效且迅速地传递来自左右两侧的热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安全燃烧的外部气炬总成,其中该喷射器可对该燃烧室提供氢氧焰。9.一种具有一第一开口和一第二开口的燃烧室,该燃烧室之该第二开口可供一喷射器装入,其中该喷射器在装入该燃烧室之后,可对该燃烧室提供一火焰,该燃烧室包括:一中央瓶身;以及一颈部,配置在该中央瓶身和该第二开口之间,其中该颈部内壁上配置至少有四个对准钳位器用来防止该喷射器在装入后发生移位;其中该第一开口的口径小于该中央瓶身的口径,而该颈部的口径则介于该第一开口口径与该中央瓶身口径之间,且由该颈部往该中央瓶身看来,该燃烧室的口径是逐渐变大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该对准钳位器系为石英制。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该些对准钳位器系配置在该颈部内之上下左右四个方位的内壁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每个该些对准钳位器和装入后的该喷射器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该间隔距离约为1㎜。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该左右两侧的对准钳位器内各含有一个集热器,用以有效且迅速地传递来自左右两侧的热源。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燃烧室,其中该火焰为氢氧焰。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绘示习知一种热制程设备,称之为外部气炬总成(external torch assembly)的侧视图;第二图绘示根据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一种外部气炬总成的侧视图;以及第三图绘示为沿着第二图剖面线III–III(燃烧室总成颈部)剖开的一种剖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