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摇摆电动玩偶
摘要 一种摇摆电动玩偶,具有一躯体部,一可摆动地枢接在躯体部上部之肩部,一双可摆动地枢接在躯体部下部之腿部,一双可摆动地设在肩部两侧之手臂部,一可摆动地设在肩部上面的头部,一双可倾斜摆动地支持双腿部之鞋部及一用以固定鞋部之底痤,上述躯体部内部设有主摇摆机构,复于上述肩部内设有手臂摇摆机构,而藉此主摇摆机构之马达之单向连续旋转经由减速机构以驱动偏心轮与凸轮机构,而使双腿摇动,上躯扭摆及肩部斜摆之同时,藉由连动躯体之手臂摇摆机构之驱动,而使双手前后摆动及头部左右偏摆运动者。
申请公布号 TW42980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4.11
申请号 TW088206348 申请日期 1999.04.23
申请人 冯毅宾 发明人 冯毅宾
分类号 A63H11/00;A63H13/04 主分类号 A63H1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毓秀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五十二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摇摆电动玩偶,具有一躯体部,一可摆动地枢 接在躯体部上部之肩部,一双可摆动地枢接在躯体 部下部之腿部,一双可摆动地设在肩部两侧之手臂 部,一可摆动地设在肩部中央上面的头部,一双可 倾斜摆动地支持双腿部之鞋部及一用以固定鞋部 之底座,上述躯体部内部设有主摇摆机构,复于上 述肩部内设有手臂摇摆机构,而藉此主摇摆机构之 马达之单向连续旋转经由减速机构以驱动偏心轮 与凸轮机构,而使双腿摇动,上躯扭摆及肩部斜摆 之同时,藉由连动躯体之手臂摇摆机构之驱动,而 使双手前后摆动及头部左右偏摆运动者。2.依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摇摆电动玩偶,其中该主摇摆 机构,系由设在躯体内部且可左右摇动地以上下端 分别枢接在肩部及躯体下部之摇动板上的马达,由 皮带轮及齿轮组成用以将马达输出转速减速及增 加扭矩之减速机构,由减速机构驱动之偏心轮,及 中央具有凸轮槽与偏心轮接触而由偏心轮驱动而 行左右往返运动之凸轮所构成。3.依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摇摆电动玩偶,其中该手臂摇摆机构系 由一对呈左右对称且可做有限转动地水平支承于 肩部内之轴件,及一对呈对称配置而具有直立杆部 分别卡接于上述一对轴件的从动构件部及下部之 水平杆部可滑动地嵌合在上述摇动板上之销子的 推拉杆所构成。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摇摆电 动玩偶,其中该手臂摇摆机构之一对轴件上复分别 设有一凸轮,此对凸轮的顶点经常顶接于一用以支 持上述玩偶头部之支持件的下端枢接部向两侧突 出之翼片,当上述一对凸轮以不同方向旋转一角度 时,能藉由翼片使头部以枢接部之枢轴为中心产生 左右摆动者。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任 一项之摇摆电动玩偶,其中该躯体部之下部与一双 腿部之上部相枢接之二枢轴间距离系大于躯体部 之上部与肩部之下部相枢接之二枢轴间距离,如此 上、下枢轴各轴心相连线乃形成非平行边形者。6 .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摇摆电动玩偶,其中该双 手臂部之上臂与上述手臂摇摆机构之轴件相连接 部之关节及/或上臂与下臂相连接部之关节系构成 可沿垂直平面及/或水平平面做转动角度调节自如 之机构者。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摇摆 电动玩偶,其中该摇动板之下部乃具有左右对称之 二销分别可滑动地嵌合于双腿部上部所形成弧形 凸轮片之导槽内者。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本创作卸下前盖板后之局部剖面正视图; 第二图为本创作卸下背盖板后之局部剖面背视图; 第三图为本创作未安装主摇摆机构之状态之局部 剖面侧视图; 第四图为本创作之主摇摆机构部之传动示意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之手臂摇摆机构之正视图; 第六图(A)为本创作之手臂摇摆机构之侧视图;(B)及 (C)表示该机构动作时左右呈一上一下之动作示意 图; 第七图表示本创作玩偶行左右摇摆动作时之示意 图; 第八图表示本创作玩偶之手臂行前后摇摆动作之 示意图。
地址 台北巿信安街九十九号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