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平面天线,其特征为:具有绝缘基板及以接收电波之波长的1/2之长度为一边之正方形之导体层形成,被配设在上述绝缘基板之上面之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天线元件,及具有上述波长之1/2以上之长度,环状连接上述第一至第四天线元件之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传送线路,及第五传送线路,及第六传送线路,上述第一至第四天线元件系邻接一个之天线元件与其它之一个之天线元件之一边,在相面对之状态二行二列地被排列,相面对之上述一边以上述第一至第四传送线路被连接,上述第一传送线路与上述第二传送线路相面对之同时,上述第三传送线路与上述第四传送线路相面对,在上述第一传送线路与上述第二传送线路之上述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为止之长度与至上述其它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为止之长度之差成为上述波长之1/2之各一点间,连接上述第五传送线路,在上述第三传送线路与上述第四传送线路之上述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为止之长度与至上述其它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为止之长度之差成为上述波长之1/2之各一点间,连接上述第六传送线路,输出依据由上述第五传送线路之中间位置被垂直极化之电波之电压,输出依据由上述第六传送线路之中间位置被水平极化之电波之电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平面天线,其中将上述第一至第四传送线路之上述各一点与上述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间之长度,或上述各一点与上述其它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间之长度设为上述绝缘基板之板厚的3倍以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记载之平面天线,其中在上述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之中心位置与上述其它一个天线元件之一边之中心位置连接上述第一至第四传送线路。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平面天线,其中将上述第五传送线路或上述第六传送线路之其中一方之一部份线路或全部线路设置在上述绝缘基板之下面。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平面天线,其中至少对应上述第一至第四天线元件被配置之领域,在上述绝缘基板之下面设置接地导体。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之平面天线之上视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之重要部位剖面图。第三图系本发明之平面天线之下视图。第四图系习知之平面天线之上视图。第五图系习知之平面天线之重要部位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