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系统
摘要 一种照明系统(1),包括至少两个提供预定波长范围内的可见光的发光二极管(6,6’…,7,7’…)。本发明的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1)具有变换装置(10),用于将所说发光二极管(6,6’…)之一发射的可见光的一部分变成另一波长范围内的可见光,从而优化照明系统(1)的色效应指数。所说变换装置(10)较好是包括对从400—500nm波长范围内发射的光敏感的发光材料。在优选实施例中,两个发光二极管(6,6’…,7,7’…)包括一个蓝光发光二极管(6,6’….)和一个红光发光二极管(7,7’….),变换装置(10)包括受蓝光激发将蓝光变为绿光的发光材料。在另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说发光材料对从500—560nm的波长范围内发射的光敏感。在优先实施例中,两个发光二极管包括一个蓝光发光二极管和一个绿光发光二极管,所说变换装置包括可以受绿光激发的发光材料,并用于将所说绿光变成红光。
申请公布号 CN128945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3.28
申请号 CN99802435.X 申请日期 1999.09.17
申请人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H·F·贝尔纳;W·布赛特;T·于斯特尔;H·尼科尔;C·R·隆达;G·哈伯斯
分类号 H01L33/00;F21K7/00 主分类号 H01L33/0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霁;傅康
主权项 1.一种照明系统(1;101),包括至少两个发光二极管(6,6’…,7,7’...;106,106’...,107,107’...;206,207),每个所说发光二极管工作时发射预定波长范围内的可见光,其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1;101;201)包括变换装置(10;110;210),用于将所说发光二极管(6,6’...;106,106’;206,207)之一发射的可见光的一部分变成另一波长范围内的可见光,从而优化照明系统的色效应指数。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