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擅开指示封口 | ||
摘要 | 一种擅开指示封口,其包括一具有一底座(14)和一直立杆(16)的盖(12),底座确定了一环形糟(26)。一喷口(18)位于直立杆上,同时喷口带有一持久保持在环形槽(26)内的环形裙缘(24),一易撕裂的刻痕线(22)允许喷口(18)与环形裙缘(24)分离。喷口(18)和环形裙缘(24)具有与底座(14)和杆(16)颜色成反衬的颜色,以便当喷口在杆上移动时,环形裙缘(24)保持在槽(26)内以提供这种移动的视觉指示。 | ||
申请公布号 | CN12884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3.21 |
申请号 | CN99802094.X | 申请日期 | 1999.01.13 |
申请人 | 创造包装公司 | 发明人 | 詹姆斯·M·贝克;托马斯·C·斯通伯格 |
分类号 | B67D5/32 | 主分类号 | B67D5/32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武玉琴;朱登河 |
主权项 | 1.一种擅开指示封口,包括:一容器盖,所述盖包括一底座和一直立杆,所述底座形成了一大致U形的环形槽,所述槽具有侧壁和一底部,所述底部完全处于所述底座内;一包围所述直立杆的喷口,所述喷口具有一压配合在所述槽内以防止所述裙缘和底座之间的任何相对位移的环形裙缘;及一在所述喷口和裙缘之间、允许所述喷口与所述裙缘分离的易撕裂刻痕线,所述裙缘的颜色与所述底座不同,以便一旦所述喷口分离时,所述裙缘保持啮合在所述槽内,以作为指示这种分离的一有色环指示器。 | ||
地址 | 美国伊利诺斯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