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改进的煤系针状焦的生产工艺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改进的煤系针状焦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采用除去喹啉不溶物及沥青的一蒽油、二蒽油或蒽油馏份为原料,于350—490℃、0.5—3.0MPa下缩聚,缩聚物连同循环中油一起送入加热炉,于390—530℃变温操作,然后在焦化塔内维持0—0.8MPa变压操作,停留时间为24—48小时,在最后的1—10小时开始向焦化塔内吹油汽,得针状焦,本工艺无结焦、堵塞现象,重量收率可达40%。$#! | ||
申请公布号 | CN106321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3.14 |
申请号 | CN96115485.3 | 申请日期 | 1996.07.25 |
申请人 | 沿海化工(鞍山)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贾清瑞;李纯舫;王素秋;贾昌涛 |
分类号 | C10B55/00 | 主分类号 | C10B55/00 |
代理机构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润 |
主权项 | 1、改进的煤系针状焦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以除去喹啉不溶物并分离出沥青成份的一蒽油、二蒽油或蒽油馏份为原料,经热缩聚得较高残炭值的缩聚重油,然后在改进的延迟焦化装置中进行焦化处理,并采用吹油汽工艺得煤系针状焦,具体系在温度350-490℃,压力0.5-3.0Pa,停留时间为6-26小时产生缩聚和裂解,由缩聚反应器流出的缩聚重油连同分馏塔底部配入的循环中油按重比为0.6-3.0条件下进入加热炉,于炉出口温度为390-530℃变温操作,然后进入焦化塔,缩紧重油在塔顶压力为0-0.8Mpa条件下变压操作,停留时间为24-48小时,在最后的1-10小时开始向焦化塔内吹油汽,得针状焦。 | ||
地址 | 114048辽宁省鞍山市旧堡区泉东一街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