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激光治疗仪的安全机构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眼外科的激光治疗仪,具有可放置在眼睛(21)上并通过其入射治疗激光束(2)的接触镜片(23),其中具有安全机构(24、25),该机构这样移动保持接触镜片(23),使其在受到与激光束入射方向相反地指向接触镜片(23)的力时后退,以及其中安全机构(24、25)只有在力高于力极限值(Fmin)的情况下后退并在力低于力极限值的情况下定位保持接触镜片(23)。
申请公布号 CN1010802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1.28
申请号 CN200680001383.8 申请日期 2006.01.10
申请人 卡尔蔡司医疗技术股份公司 发明人 迪尔克·米尔霍夫;卡斯藤·朗;卡斯藤·费斯坦格
分类号 A61F9/009(2006.01) 主分类号 A61F9/009(2006.01)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钟强;樊卫民
主权项 1.用于眼外科的激光治疗仪,具有用于患者的头部装置(2)和可放置在眼睛(21)上的接触镜片(23),治疗激光束(L)通过该接触镜片入射,其中该激光治疗仪具有安全机构(24、25),该机构在受到与激光束入射方向相反地指向接触镜片(23)的力时使头部装置(2)和接触镜片(23)分离运动,其特征在于,安全机构(24、25)只有在力高于力极限值(Fmin)的情况下进行分离运动并在力低于力极限值的情况下将头部装置(2)和接触镜片(23)相互定位。
地址 德国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