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金属色周围表面之使用于电子设备的照明式显示装置,包含:光源;及与光源相距预定距离的透明片;其中一色层是由薄膜所组成,同时其色彩与形成在和光源相对之透明片一侧上的金属色彩相同,而且具有刻槽字母的底层则形成在与光源相对之色层的一侧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明式显示装置,其中薄膜色层之厚度的范围为自0.01至0.05m。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照明式显示装置,其中氨基甲酸乙酯树脂形成于该透明片的表面。4.一种包含具有金属色表面与至少一个主功能与辅助功能之机壳的电子设备,该设备设有照明式显示装置,装置于(或邻近于)该机壳之金属色表面,以切换性选择显示主功能与辅助功能,其中该照明式显示装置包含光源及与光源相距预定距离的透明片;及由薄膜所组成的色层,其色彩与形成在和光源相对之透明片一侧上的金属色彩相同,以及具有刻槽字母的底层则形成在与光源相对之色层的一侧上,以显示出关于辅助功能的字母;而另一个关于主功能的显示字母则显示在透明片的表面上,其位置不与辅助功能相关之显示字母相重叠。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电子设备,其中薄膜色层之厚度的范围为自0.01至0.05m。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或第5项所述之电子设备,其中氨基甲酸乙酯树酯形成于该透明片的表面。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根据本创作具体使用之电子设备中的照明式显示装置的部分断面图。第二图A为装置于第一图之电子设备机壳中呈显示状态的照明式显示装置,其第一实施例的平面图。第二图B为第一实施例呈另一个显示状态的平面图,其中有部分显示项目为关闭状态。第三图A为装置于本创作之电子设备机壳中呈其显示状态的照明式显示装置,其第二实施例的平面图。第三图B为第二实施例呈另一显示状态的平面图,其中有部分显示项目为关闭状态。第四图A为装置于原始之电子设备机壳中习知技艺的照明式显示装置,该装置呈显示状态的平面图。第四图B为上述显示装置呈另一个显示状态的平面,其中有部分显示项目为关闭状态。第五图A为另一个装置于原始之电子设备机壳中习知技艺的照明式显示装置,该装置呈显示状态的平面图。第五图B为上述显示装置呈另一个显示状态的平面,其中有部分显示项目为关闭状态。第六图为装置于原始之电子设备中,习知技艺的照明式显示装置的部分断面图;及第七图为显示出用于第六图之照明式显示装置中透明片内面的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