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电位定向复合物之轮胎,其特征为该复合物由(i)至少两种彼此紧密接近之导电性金属元素及(ii)与该金属元素接触及电连接在一起之导电性橡胶组合物组成;其中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具有约0.1至约1毫米之范围之厚度,及在约3至约200欧姆-公分之范围内之电位体积电阻率。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轮胎,其中该轮胎成份之橡胶组合物具有至少104欧姆-公分之体积电阻率。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金属元素、或其外表面由至少一种选自钢,铜,及其包括黄铜之合金之金属组成。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金属元素至少之一为具有约0.4至约6.5毫米之范围之直径之线形式。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之硫化橡胶组合物特征为具有物理性质,如在23℃时,极限张力强度为约10至约20MPa之范围,极限伸长量约200至约300%之范围,200%时之模数约10至约15MPa,100%时之模数约4.5至约5.5MPa,及其萧氏A硬度为约80至约90之范围。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金属元素、或其外表面由至少一种选自钢,铜,与黄铜之金属组成,该金属元素至少之一为具有约0.4至约6.5毫米之范围之直径之线形式,及其中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之体积电阻率在约3至约20欧姆-公分之范围。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金属元素至少之一为具有约0.4至约6.5毫米之范围之直径之线形式,及其中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具有约3至约20欧姆-公分之范围之体积电阻率,及基于100重量份之橡胶(phr)包含弹性体,其选自1,3-丁二烯与异戊二烯之至少一种均聚物与共聚物;1,3-丁二烯及/或异戊二烯与苯乙烯或-甲基苯乙烯之共聚物;选自氯丁基橡胶与溴丁基橡胶至少之一之丁基橡胶与卤丁基橡胶。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电连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之该导电性金属元素彼此相距约5毫米内。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电连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之该导电性金属元素彼此相距约5毫米内,及其中导电性橡胶组合物具有约3至约20欧姆-公分之范围之体积电阻率。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电阻性,或相当非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与该导电性橡胶组合物之至少一部份及该导电性金属元素至少之一之至少一部份并列;其中该硫硬化绝缘橡胶组合物具有至少1010欧姆-公分之体积电阻率。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轮胎,其中该碳黑选自至少一种具有ASTM代号N472或N294碳黑之碳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