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误操作了对位于不同视野角方向的视听者所显示的图标,也能够防止误操作相关处理的执行的显示装置。如符号M所示,在位于规定视野角方向(左侧)的视听者X误操作了对位于与所述视野角方向不同的视野角方向(右侧)的视听者Y所显示的图标Y时,图标显示控制部在显示画面中显示要求输入是否进行被操作的图标相关的处理的对话。图标执行控制部基于图标Y的视野角方向上所显示的对话的输入操作,对所述图标相关的处理的执行进行控制。
申请公布号 CN1013405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1.07
申请号 CN200810128117.2 申请日期 2008.07.03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野田吉宗;冈田三树也
分类号 H04N13/00(2006.01);G06F3/048(2006.01) 主分类号 H04N13/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春成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具有对位于显示画面的规定视野角方向的视听者进行图像显示、并且对位于与所述视野角方向不同的视野角方向的视听者进行与所述图像独立的个别图像显示的多显示功能,并且具备接触传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对位于所述规定的视野角方向和与该方向不同的视野角方向的各个视听者分别进行图标显示的图标显示控制部;和对与所述图标相关的处理的执行进行控制的图标操作控制部,所述图标显示控制部在所述图标被操作时,对位于所述各个视野角方向的视听者分别显示要求输入是否执行该操作的图标相关的处理的对话,所述图标操作控制部基于最初被操作的图标的视野角方向上所显示的对话的输入操作,对与所述被操作的图标相关的处理的执行进行控制。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