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含石墨之不定形耐火物材料,其特征系含有 选自氧化铝及氧化铝-氧化镁尖晶石中之至少一种 ,人造石墨及沥青粉末,这些成分之配合量如下: (a)平均粒径为100m以上,1mm以下之人造石墨之含 量:5-15wt%, (b)沥青粉末之含量:0.5-6wt%, (c)选自粒径为1mm以上,10mm以下之氧化铝及氧化铝- 氧化镁尖晶石之至少一种的合计含量:35-50wt%, (d)选自粒径为100m以上,1mm以下之氧化铝及氧化 铝-氧化镁尖晶石中之至少一种的合计含量:X(wt%)[X 系满足下述式(1)及(2)的数値], 15-1.5Y≦X≦30-1.5Y………(1) 0<X…………………………………(2) [上述式(1)中Y为上述平均粒径为100m以上,1mm以下 之人造石墨之含量(wt%)],及 (e)选自粒径为100m以下之氧化铝及氧化铝-氧化 镁尖晶石中之至少一种的合计含量:15-35wt%。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含石墨之不定形耐火物材料 ,其中(e)选自粒径为100m以下之氧化铝及氧化铝- 氧化镁尖晶石中之至少一种之合计含量为17-35wt%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含石墨之不定形耐火 物材料,其中配合(e)选自粒径为100m以下之氧化 铝及氧化铝-氧化镁尖晶石中之至少一种之合计含 量为15-30wt%,又(f)平均粒径为100m以下之碳化矽含 量为4-15w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