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聚四氟乙烯细粉末,系由平均粒径0.05-1m之微粒子(初级粒子)构成之表观密度为0.52-0.70g/ml、标准比重(SSG)为2.14-2.23.次级平均粒径为100-1000m之粉末流动性优越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其中,聚四氟乙烯系改质聚四氟乙烯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其中,表观密度系0.56-0.70g/ml。4.一种制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之方法,其特征为:在由四氟乙烯乳化聚合而得之聚四氟乙烯乳胶中添加界面活化剂予以凝析而成。5.一种制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之方法,其特征为:在四氟乙烯与其他氟系单体乳化聚合而得之改质聚四氟乙烯乳胶中添加界面活化剂予以凝析而成。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或第5项所述之制造聚四氟乙烯细粉末之方法,其中,界面活化剂系氟系阴离子界面活化剂、氟系非离子界面活化剂、氟系阳离子界面活化剂、氟系三烷铵基羧酸内界面活化剂、烃系非离子界面活化剂、烃系阴离子界面活化剂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或第5项所述之制造聚四氟乙烯细粉末之方法,其中,界面活化剂之添加量对乳胶中之聚合物而言系0.01-10.0重量%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其中,于凝析经乳化聚合而得之聚四氟乙烯乳胶之际,系添加界面活化剂于乳胶中予以凝析而制得者。9.一种聚四氟乙烯细粉末,其特征在于由四氟乙烯乳化聚合而得之聚四氟乙烯乳胶中添加界面活性剂予以凝析而得平均粒烃0.05-1m之微粒子(初级粒子)构成之表观密度为0.52-0.70g/ml、标准比重(SSG)为2.14-2.23.次级平均粒径为100-1000m之粉末流动性优越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10.一种改质聚四氟乙烯细粉末,其特征在于四氟乙烯与其他氟系单体乳化而得之改质聚四氟乙烯乳胶中添加界面活性剂予以凝布而成的改质聚四氟乙烯细粉末。11.一种赋与易燃性热可塑性树脂防止垂滴之垂滴防止剂,其特征为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之任一项所述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所构成。12.一种耐燃性树脂组成物,系由易燃性热可塑性树脂100重量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垂滴防止剂0.01-5重量份及耐燃剂0.001-40重量份构成者。13.一种抑制粉尘产生之粉体组成物、系由每100重量份粉尘产生性粉体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之任一项所述之聚四氟乙烯细粉末0.005-1.0重量份构成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示附有可剪切粉末粒子之搅拌翼的不锈钢槽概略图。第二图示将粉末粒子投入第一图之不锈钢槽内予以搅拌时之搅拌转矩之变化图。第三图示测定表观密度之装置的概略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