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控眼镜式照明警示灯
摘要 一种可控眼镜式照明警示灯,包括一眼镜式镜架,眼镜式镜架上设置有照明灯、转向警示灯和可调式鼻托,镜架下方配置有镜片夹,照明灯和转向警示灯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新颖、操作方便、实用性强、可靠性高、不易出故障、电池使用寿命长以及制作成本低等特点,因此对于自行车夜间行驶有很好的安全保障作用,对夜间步行和作业的人也同样适用。
申请公布号 CN2412143Y 申请公布日期 2000.12.27
申请号 CN00226074.3 申请日期 2000.01.28
申请人 耿伟 发明人 耿伟
分类号 F21L4/00;F21V21/084;//F21W111:10 主分类号 F21L4/00
代理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陈翠兰
主权项 1、可控眼镜式照明警示灯,包括一眼镜式镜架,其特征在于,眼镜式镜架上设置有照明灯和转向警示灯,照明灯和转向警示灯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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