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再生机及监视器之电子照相机
摘要 本创作为「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再生机及监视器之电子照相机」之外形设计,该电子照相机之本体大致呈左右两侧端分别为弧度之矩形体;其特征在于本体前面左端呈垂直具壳状且略外凸之握持部,在本体前面右下角为外凸且右侧端偏右凸出于本体外圆形镜头,右上角则呈现横列之多数大小状视窗状态,配合俯视图视之,在本体顶面左端呈倾斜下凹之水平缺角面,该缺角面上设高低不同之前段面及后段面,在该前后段面上分别设有圆形按键,在本体顶面具有成并列之外凸矩形及方形等键面;由后视图视之,在本体后面偏下具有矩形框面于右上角形成弧凸部之较大矩形框内,在该弧凸部具有圆形及其下方具有底端为弧形之长方形等键面,在本体后面右上角为搭配该弧凸部而形成弧形缺角之长方形键面,而在本体后面左上角具有四角弧角及具圆形键之后凸矩形部;配合侧视图观之,该后凸矩形部之侧面具有外凸轮辐状之键部,在本体右侧面具诸大小不等之形块分割面,而在左侧面则具不规则阶形分割面。由仰视图观之,呈现本体底面为倒凸字形态。由上述构成本创作整体造形具新颖独特之视觉效果及创作性。
申请公布号 TW416762 申请公布日期 2000.12.21
申请号 TW088308436 申请日期 1999.12.24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住田薰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记录媒体用记录再生机及监 视器之电子照相机」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