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照明装置具有一个包括发光窗口(3)和一个与之横向的对称S的平面的凹形反射器(2)。反射器(2)有沿着对称S的平面延伸的第一相对壁(21),和沿其垂直方向延伸的第二相对壁(26),及一个顶壁(27)。顶壁(27)有一个开口(28),它被一个反射罩(30)遮盖,该反射罩具有沿着对称S的平面的第一表面(31)和与对称S形平面垂直的第二表面(36)以及一个对着发光窗口(3)的顶表面(37)。装置(4)在开口(28)和对称S的平面中能容纳一个电灯e.l.。该照明装置是小型灯、适于照明有屋顶的交通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2776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0.12.20
申请号 CN99801516.4 申请日期 1999.09.08
申请人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J·P·恩特洛普;H·维本加
分类号 F21V7/10;F21V7/09 主分类号 F21V7/1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章社杲
主权项 1.—种照明装置包括:一个壳体(1);在壳体(1)中一个具有一发光窗口(3)和一个与之横向的对称S的平面的凹形反射器(2);在反射器(2)中,对称S的平面内并沿着发光窗口(3)中的包括一个电灯e.l.的装置(4);所述的反射器(2)有沿着对称S的平面延伸的第一相对壁(21),有沿着发光窗口(3)延伸的平直条(22),和沿着对称S的平面横向延伸的第二相对壁(26),以及对着发光窗口(3)的一个顶壁(27),其特征在于,顶壁(27)在对称S的平面中有一个孔隙(28),它由一个反射罩(30)遮盖,所述罩(30)包括沿着对称S的平面延伸的第一相对表面(31),沿着对称S平面的横向延伸的第二相对表面(36),和发光窗口(3)对面的一个顶表面(37),装置(4)定位成使要容纳的电灯e.l固定在孔隙(28)中的位置。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