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伞顶警示灯
摘要 伞顶警示灯主要包括座体、罩体和发光装置。座体的底部设有用于安装电池的承置部,承置部的底端则有一螺合部并通过螺合部将座体螺合至雨伞的顶部;座体的上方设有可闪烁发光的发光装置。发光装置包括LED、光敏电阻及振动开关,且只有当光敏电阻及振动开关同时导通时,LED才能闪烁发光。罩体是由透明材质制成的中空罩体;套固在座体的上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耗电省,对亮度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申请公布号 CN2399595Y 申请公布日期 2000.10.04
申请号 CN99244267.2 申请日期 1999.09.10
申请人 廖速璋 发明人 廖速璋
分类号 F21L4/00;//F21W111:00 主分类号 F21L4/00
代理机构 天津三元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郑永康
主权项 1、一种伞顶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座体、罩体及发光装置;所述座体的底部开设有用于安装电池的承置部,承置部的底端设有一螺合部,以将座体螺合至雨伞的顶部,座体的上方设置有可闪烁发光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LED、光敏电阻及振动开关,当光敏电阻及振动开关同时导通时,LED闪烁发光;所述罩体为透明材质制成的中空罩体并可套固于座体的上方。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