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碟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控制器对旋转马达施以旋转启动指示,除此之外,并对伺服控制部开始聚焦伺服控制。随着光碟旋转,光束在横切过光碟上之资讯轨时,振幅显示信号产生部检知光拾取器所输出之资讯播放信号之振幅变化。碟种类判别部藉由资讯播放信号之峰值及谷值或振幅,在资讯轨之轨间距相异之光碟旋转启动中,予以判别。藉此,不必等待播放光碟上所记录之资讯,便可提早进行判别资讯记录密度相异,特别是轨间距相异之光碟的种类。于是,可缩光碟装置之起动时间,或可防止其启动时间增大。
申请公布号 TW407268 申请公布日期 2000.10.01
申请号 TW087120401 申请日期 1998.12.09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野村胜
分类号 G11B7/00 主分类号 G11B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光碟装置,系播放光碟之资讯轨上之资讯者,其特征在于包含:拾取器(pick-up),对光碟之资讯记录面照射光束,除此之外,并接受来自前述资讯记录面之反射光,基于受光量输出资讯播放信号者;振幅显示信号产生机构,产生振幅显示信号者,该振幅显示信号系对应于前述光束于前述资讯轨及碟半径方向相对变位时之前述资讯播放信号之振幅变化,而予以变化者;及判别机构,判别光碟之种类者,其系藉由将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之最大値及最小値之差与特定値予以比较,基于资讯轨之碟半径方向之密度,判别光碟之种类者。2.一种光碟装置,系播放光碟之资讯轨上之资讯者,其特征在于包含:拾取器(pick-up),对光碟之资讯记录面照射光束,除此之外,并接受来自前述资讯记录面之反射光,基于受光量输出资讯播放信号者;振幅显示信号产生机构,产生振幅显示信号者,该振幅显示信号系对应于前述光束于前述资讯轨及碟半径方向相对变位时之前述资讯播放信号之振幅变化,而予以变化者;及判别机构,判别光碟之种类者,其系藉由将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之最大値及最小値之比率与特定値予以比较,基于资讯轨之碟半径方向之密度,判别光碟之种类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具有除算机构,其系藉由将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之最大値以最小値予以除算,算出前述比率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具有:A/D转换器,将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予以数位化者;及微电脑,自来自A/D转换器之数位资料抽出最大値及最小値,藉由将最大値以最小値予以除算,算出前述比率,将该比率与特定値作比较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之任一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系于不使前述光束之位置向碟半径方向驱动,而使其停止之状态下,判别光碟之种类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之任一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具有判别时驱动机构,其系以将前述资讯轨及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相对变位的方式,驱动前述光束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使前述光束之驱动量逐次增大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双方向予以驱动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光碟装置,其中上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以同一时间及同一振幅予以驱动者。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之任一方向予以驱动;前述拾取器具有回复机构,其系将前述光束之位置于驱动后回复至中立位置者。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之任一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产生机构具有包络线检知机构,检知前述资讯播放信号之包络线者;基于前述包络线产生前述振幅显示信号。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系于不使前述光束之位置向碟半径方向驱动,而使其停止之状态下,判别光碟之种类者。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具有判别时驱动机构,其系以将前述资讯轨及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相对变位的方式,驱动前述光束者。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使前述光束之驱动量逐次增大者。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双方向予以驱动者。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光碟装置,其中上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以同一时间及同一振幅予以驱动者。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之任一方向予以驱动;前述拾取器具有回复机构,其系将前述光束之位置于驱动后回复至中立位置者。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之任一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产生机构具有平均値检知机构,检知前述资讯播放信号之平均値者;基于前述平均値产生前述振幅显示信号。1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系于不使前述光束之位置向碟半径方向驱动,而使其停止之状态下,判别光碟之种类者。2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机构具有判别时驱动机构,其系以将前述资讯轨及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相对变位的方式,驱动前述光束者。2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使前述光束之驱动量逐次增大者。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双方向予以驱动者。2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光碟装置,其中上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以同一时间及同一振幅予以驱动者。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光碟装置,其中前述判别时驱动机构系将前述光束于光碟之半径方向之任一方向予以驱动;前述拾取器具有回复机构,其系将前述光束之位置于驱动后回复至中立位置者。2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光碟装置,其中进一步包含自动利得调整信号产生机构,其系吸收光碟旋转所伴生之前述资讯播放信号之振幅变动,产生自动利得调整信号者,该自动利得调整信号系用以控制调整为一定振幅之可变利得放大器之利得者;前述振幅显示信号产生机构具有放大器,将前述自动利得调整信号予以放大者。2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光碟装置,其中进一步包含回应控制机构,其系于光碟之种类判别时,以使自动利得调整信号产生机构之回应速度成为比平常更高之方式,予以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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