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子(一)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桌子(一)之新式样形状设计。按,传统之桌子,在造形上不外乎以圆形、椭圆形、或方形等单调之形状为主,对于其整体与桌脚的搭配也大都仅系以支撑之功能考量来设计,并未有突破的创新形状出现,就视觉效果而言,实欠缺创作性与新颖性,难令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是以,本创作之主要目的即在改变传统桌子的造形,并提供一种具有新颖性与创作性之外观设计。首先,请参阅各附图所示,本创作桌子之形状系由一大桌面、一小桌面、及支撑该等大、小桌面稳固的桌脚所构成;其中,该大桌面(请配合第三图所示),系设成一端为小圆弧,另一端为大圆弧之柔和轮廓外缘,且其一侧缘系饰以微弧线条,而对应侧缘系饰以微内凹之微弧线条来修饰。而,该小桌面(亦请配合第三图所示),系设成位在该大桌面上呈内凹弧面侧之略上方位置处(请配合第二图所示),为圆形之轮廓造形。至于其桌脚(请配合第一圆所示),系位于该大桌面之大、小圆弧端下方设有两具方块状之支撑体,二支撑体之间并固接有一两端分别穿伸其支撑体壁体之长方形支撑杆,且杆外之端部面分别装设有两个圆形小饰体(如第三图般所示);其中,位于对应大桌面之支撑体系分别设有两具等高的圆柱形支撑凸体,且相对该二支撑凸体之对应端亦设有二支撑凸体,惟供该小桌面支撑的支撑凸体比较高大,且端部并设有一圆形补强块,该补强块并与小桌面之间呈略朝左上方偏向之偏心设置。如上所构成之桌子造形,其已臻跳脱出传统桌子之设计模式与外观式样,而具有极为抢眼的视觉效果呈现,实谓已具有新颖性与创作性,诚已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之规定,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恳请惠予审查并早日赐准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405863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9.11
申请号 TW088301741 申请日期 1999.03.22
申请人 财团法人石材工业发展中心;奇圣石业有限公司 花莲巿美工八街一号 发明人 张明志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建忠 台南巿东区林森路一段一四九号十楼之九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桌子(一)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另一参考立体图。
地址 花莲巿国民九街五十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