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清净器
摘要 空气清净器,其包括一喷水洗气装置,此喷水洗气装置具有包围洗气室之外壳,外壳顶部配置一进气马达,且一风管从外壳顶部向下延伸至洗气室内。于洗气室下方,相对于风管的位置处配置一盛有洗涤水之中心槽。洗气室内并设有与中心槽共轴之一个或多个多孔中间筒。一排气口及一进水装置,分别用以排放空气以及供应洗涤水。空气清净器进一步包括具有过滤层及活性碳吸附机构之水质净化装置,连通该中心槽及该水质净化装置之出水管线,以及连通该水质净化装置及该进水装置之进水管线,其中该进气马达将外界空气高速地打入盛有洗涤水之该中心槽内,藉此产生无数微细之水滴及水气以进行洗气操作,洗涤后的空气由该排气口排出,而中心槽内的洗涤水持续地经由该出水管线导入该水质净化装置中以进行净化处理,且该水质净化装置中的洗涤水亦经由该进水管线由该进水装置导入该中心槽内,以完成一循环式的洗气、净化操作
申请公布号 TW404491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9.01
申请号 TW088219728 申请日期 1999.11.19
申请人 王盛雄 发明人 王盛雄
分类号 F24F3/16 主分类号 F24F3/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空气清净器,包括:一喷水洗气装置,其具有包围洗气室之外壳;配置于外壳顶部的进气马达;从外壳顶部向下延伸至洗气室内之风管;盛有洗涤水之中心槽,设于该洗气室下部,并相对于该洗气室上方之该风管;一个或多个多孔中间筒,与该中心槽共轴的设于该洗气室内;设于该外壳侧壁之排气口,用以排放空气;进水装置,设于该内洗气室一侧之上方,用以供应洗涤水;该空气清净器进一步包括一水质净化装置,其具有过滤层及活性碳过滤机构;连通该中心槽及该水质净化装置之出水管线;及连通该水质净化装置及该进水装置之进水管线,其中该进气马达将外界空气经由该风管高速地打入盛有洗涤水之该中心槽内,藉由冲击多孔中间筒,在洗气室内产生无数微细之水滴及水气以进行洗气操作,洗涤后的空气由该排气口排出,而中心槽内的洗涤水持续地经由该出水管线导入该水质净化装置中以进行净化处理,且该水质净化装置中的洗涤水亦经由该进水管线由该进水装置导入该中心槽内,以完成一循环式的洗气、净化操作。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空气清净器,其中该进水装置进一步在洗气室侧壁设有一内排气口,该进水装置设于内排气口的上方,并具有一扁平的出水口,以在该内排气口内侧产生一向下倾泻的水幕。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空气清净器,其中该内排气口外侧进一步设有多个多孔过滤板,用以配合水幕进行再一次的洗气操作。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空气清净器,其中该中心槽的盛水水位约为中心槽高度的1/2。5.一种水车式活性碳吸附机构,其由多个对称辐状的隔板所构成,且于各个邻接的隔板间置放有一活性碳包件,其中该水车式活性碳吸附机构藉由一驱动马达的带动而在一水质净化槽内回转,以吸附水中的污染物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依据本发明之空气清净器的剖视图。第二图为依据本发明之空气清净器的操作状态图。第三图为依据本发明之多孔中间筒的示意图。第四图的简图为依据本发明之水幕产生机构的底视图。
地址 台北县三重市重阳路一段一号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