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隔音物品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应用于一垂直的建筑物墙上之隔音物品,及该物品的制造方法。该物品依序包含:一合成材料泡沫形式的第一层,其被置于将被隔音之墙壁上,一沥清,集料,及至少一聚合物之没有补强物的第二层,及一引料(primer material)之第三层,其是要供一墙壁覆盖物施用于其上之用。
申请公布号 TW4014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8.11
申请号 TW087115423 申请日期 1998.09.16
申请人 翁德玉琳公司;罗伦.格洛米耶 发明人 罗伦.格洛米耶
分类号 E04B1/86 主分类号 E04B1/8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一垂直的建筑物墙壁上之隔音物品,其依序包含:一开放的合成物材料细胞泡沫形式之第一层,其是要被置于将被隔音之墙壁上且其厚度是介于1.5mm至5mm之间,一沥清,数量有限的集材,及至少一聚合物之混合物的第二层,其没有补强物且厚度是在1至4mm之间,及一引料形式之防沥清的第三层,其是要供一墙壁覆盖物施用于其上。2.如中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泡沫如果是一均质泡沫的话,则该泡沫的体积质量介于15至35kg/m3之间,如果该泡沫是一异质泡沫的话,则该泡沫的体积质量介于150至350kg/m3之间。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层最好是由聚烯酯泡沫,密安泡沫,聚酯泡沫,或聚醚泡沫所制成。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层是由被聚结及经剁碎的聚烯酯泡沫废弃物所制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层具有介于900kg/m3至1300kg/m3的体积质量。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层包括:介于约0%至25%重量之聚集体,介于约46%至92%的沥清,及介于约8%至29%重量之至少一聚合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被使用于第二层之沥清是道路用沥清,根据标准的NFT66-004,其在25℃的渗透是在7mm至22mm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层包括一IPP,APP及共聚物的混合物,其比例如下所列:介于约8%至24%重量百分比的APP,介于约2.5%至5%重量百分比的IPP,及介于约0%至7%重量百分比的共聚物。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当该混合物没有包含共聚物时,聚集体之重量百分比是在10至15%之间,而APP的重量百分比分别是在13至24%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层包含一单一的聚合物,其为百分比在8至15%之间的SBS。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该第三层由玻璃或聚酯布料,纸,纸板或金属膜所制成。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隔音物品,其特征在于该第三层接受一涂层处理。13.一种制造用于一垂直的建筑物墙壁上之隔音物品的方法,该隔音物品依序包括:一开放的合成物材料细胞泡沫形式之第一层,其是要被置于将被隔音之墙壁上且其厚度是介于1.5mm至5mm之间,一沥清,数量有限的集材,及至少一聚合物之混合物的第二层,其没有补强物且厚度是在1至4mm之间,及一引料形式之防沥清的第三层,其是要供一墙壁覆盖物施用于其上,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包含:将沥清,聚集体及至少一聚合物的混合物倾倒于该隔音物品的第一或第三层上,用以获得厚度在1至4mm之间的第二层,及将该隔音物品的另一层胶黏于该第二层的自由侧上。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展示两条被标记为(a)及(b)之代表声音降低指数R之曲线。
地址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