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灯
摘要 本发明的灯的灯泡(1)是密封着的,具有泡壁(2),灯泡内封闭着一个电气元件(3)。电流联通线(5)埋没在泡壁(2)中,经内部电流导体(4)与电气元件(3)连接。泡壁(2)的部分地覆有可与黑层(6)结合的金属层(7)。这种灯的优点是,灯泡(1)不工作时在反射器体(8)中几乎看不到。由于金属层(7)下面有黑层(6),因而避免了灯工作期间不能接受的眩光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126278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8.09
申请号 CN99800386.7 申请日期 1999.03.15
申请人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K·肖勒
分类号 H01K1/32;//H01J61/35,B60Q1/04 主分类号 H01K1/32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志醒
主权项 1.一种电灯,包括:一个灯泡(1),以真空密闭的形式封闭着,具有泡壁(2);一个电气元件(3),配置在灯泡(2)中;和一金属层(7),设在衬底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层(7)的衬底由灯泡(1)的泡壁(2)构成,金属层(7)配备有防止光向面向电气元件(3)的一面反射的装置。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