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复制数字视频信号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复制已压缩数字视频信号的方法,用于高效率编码记录/重放视频信号的设备,其中,重放单元一侧,相对于由ECC电路在重放中误差不可校正性,在由误差处理电路加入误差数据后,数字视频信号具有奇偶数据产生电路提供的用于传输的奇偶数据,发送到记录单元一侧。记录单元一侧,相对于由传输的ECC电路的误差不可校正性,在误差处理电路加入误差数据之后,数字视频信号具有奇偶数据产生器产生的用于记录的奇偶性数据,并记录在记录介质中。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19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08.02 |
申请号 |
CN93121408.4 |
申请日期 |
1993.11.20 |
申请人 |
索尼公司 |
发明人 |
井上肇;石丸博敬;嶋久登;小川和幸;小黑正树;冈本一郎 |
分类号 |
H04N7/30;H04N5/91 |
主分类号 |
H04N7/3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张志醒 |
主权项 |
1.一种在对视频信号的高效编码以及记录/重放设备中的复制已压缩数字视频信号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重放单元一侧,相对于重放误差校正中的误差不可校正性,将误差数据加入已压缩数字视频信号的数据中,添加一个用于传输的奇偶性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传输到记录单元一侧;和在记录单元一侧,相对于传输误差校正中的误差不可较正性,将误差数据加入已压缩数字视频信号的数据中,添加一个用于记录的奇偶性数据,并将这些数据记录在记录介质上。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