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供隐形眼镜用之标记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使用于隐形眼镜中之标记以及含有该种标记之隐形眼镜,该标记是高度可见的。本发明之标记可有用于用以判别该隐形眼镜之内侧及相对之外侧,以及可用于诊断之目的。 | ||
申请公布号 | CN126050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07.19 |
申请号 | CN99115983.7 | 申请日期 | 1999.12.14 |
申请人 | 庄臣及庄臣视力产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S·尼德勒;G·斯坦莱 |
分类号 | G02C7/04;G09F3/02 | 主分类号 | G02C7/04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 |
主权项 | 1.一种供隐形眼镜用之标记,包括一凹部;该凹部包括一或更多之侧壁,该侧壁之表面是一平滑表面,以及一邻接于该侧壁并具有一粗糙表面之凹底部,该标记具有大约10μ至大约50μ之深度。 | ||
地址 | 美国佛罗里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