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重放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以各种重放模式中选择出的一种从盘形记录介质上重放主数据和/或子数据的设备。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重放设备,当用户特别要求声音质量时,该设备能够通过禁止同步重放子数据的操作来抑制在访问盘形记录介质上与记录主数据的区域分开设置的子数据区域中机械噪音的产生。
申请公布号 CN126056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7.19
申请号 CN99128104.7 申请日期 1999.11.26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井上启
分类号 G11B20/12;G11B11/00 主分类号 G11B20/12
代理机构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吕晓章
主权项 1.一种在盘形记录介质上执行重放操作的重放设备,该盘形记录介质包括:一个用于记录主数据的主数据区域;一个用于记录主数据的管理数据、以控制所述主数据的主数据管理区域;一个用于记录与主数据相关的子数据的子数据区域;和一个用于记录子数据的管理数据、以控制所述子数据的子数据管理区域,所述重放设备包括:一个重放装置,根据记录在主数据管理区域中的主数据管理数据从主数据区域中重放主数据,并根据记录在子数据管理区域中的子数据管理数据从子数据区域中重放子数据;一个传送装置,在所述盘形记录介质的径向传送重放装置;一个存储装置,存储由所述重放装置重放的主数据或子数据;一个控制装置,控制所述传送装置把重放装置传送到在读出子数据期间记录主数据的主数据区域或在读出主数据期间记录子数据的子数据区域;和一个操作装置,指定同步重放主数据和子数据的第一重放模式或重放主数据或子数据的第二重放模式,其中当操作装置指定第二重放模式时控制装置禁止通过传送装置在主数据区域和子数据区域之间传送重放装置。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