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包装容器,包括: (a)一对密封部; (b)侧面面板部,形成侧面之5个以上; (c)端面面板部,配设于该密封部和侧面面板部之间 并和该密封部之中间部分一起形成具有多角形形 状之端面 部;以及 (d)摺翼部,令和该密封部之端部一起自端面面板部 突出形成并朝该侧面面板部之中之特定面板部折 弯后和该 特定面板部融接。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包装 容器,其中包括: (a)第1折叠部,在该摺翼部和该特定面板部之间形 成;以及 (b)第2折叠部,在与该特定面板部接邻之侧面面板 部 和该端面面板部之间形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 项之包装容器,其中该第1.第 2折叠部各自具有令和该侧面面板部接邻形成,而 且和侧 面面板部重叠之下侧折叠部,及和该下侧折叠部接 邻形 成,而且和下侧折叠部重叠之上侧折叠。4.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3项之包装容器,其中 (a)该第1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下侧折叠部具有三 角 形形状;以及 (b)该第2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下侧折叠部具有矩 形 形状。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之包装容器,其 中 (a)该摺翼部在由该第1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该第 2 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包围之部分形成塌陷部;以及 (b)该塌陷部在该摺翼部朝该特定面板部折弯时塌 陷。6.一种包装容器之包装材料,包括: (a)一对密封部; (b)侧面面板部,形成侧面之5个以上; (c)端面面板部,配设于该密封部和侧面面板部之间 并和该密封部之中间部分一起形成具有多角形形 状之端面 部;以及 (d)摺翼部,令和该密封部之端部一起自端面面板部 突出形成并朝该侧面面板部之中之特定面板部折 弯后和该 特定面板部融接。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包装 容器之包装材料,其 中包括: (a)第1折叠部,在该摺翼部和该特定面板部之间形 成;以及 (b)第2折叠部,在与该特定面板部接邻之侧面面板 部 和该端面面板部之间形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 项之包装容器之包装材料,其 中该第1.第2折叠部各自具有令和该侧面面板部接 邻形成 而且和侧面面板部重叠之下侧折叠部,及和该下侧 折叠部 接邻形成而且和下侧折叠部重叠之上侧折叠。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包装容器之包装材料,其 中 (a)该第1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下侧折叠部具有三 角 形形状;以及 (b)该第2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下侧折叠部具有矩 形 形状。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之包装容器之 包装材 料,其中 (a)该摺翼部在由该第1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及该第 2 折叠部之上侧折叠部包围之部分形成塌陷部;以及 (b)该塌陷部在该摺翼部朝该特定面板部折弯时塌 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