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为一种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其包括有玩偶主体、动力装置及复数轴杆所组成,其中该玩偶主体内具有动力装置之各组件,而动力装置中之马达为传动有一级或一级以上之减速齿轮,并以其中心轴齿轮带动其上方啮合的摆动连杆转动,并利用其旋转后之偏移距离而拉动传动片及二手臂之带动杆同时偏移一距离,再以另侧带动杆拉动二Z型传动片而使头部摆动,此时其中心轴齿轮亦同时带动其下方腿部处之齿轨转动,便形成二手臂具有一前后之摇摆动作,且同时再辅以头部、躯体、腿部及脚部等相邻构件皆可分别呈现不同方向之摆动,据此达到玩偶主体于动作时具有细腻、自然且富有高度真实感之功效者。
申请公布号 TW391301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5.21
申请号 TW088200987 申请日期 1999.01.21
申请人 诠丰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金隆
分类号 A63H3/20 主分类号 A63H3/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江明志 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一八三号十楼之七
主权项 1.一种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系包括有玩偶主体、动力装置及复数轴杆所组成,其中该玩偶主体内为容置有动力装置之各组件,并以复数轴杆穿设于二者之各轴孔中,而形成各轴杆上之构件具有转动自如之动作者;其特征在于:该动力装置中座板上之马达为传动有一级或一级以上之减速齿轮,续啮合有一中心轴齿轮,而上方为带动于一纵向之摆动连杆下方,且摆动连杆中央为一轴心,其顶端为衔接定位于横向相对设立之二连动片的接系孔中,而外侧端之定位孔为套设于手臂轴部下方凸设之带动杆上,并使手臂轴部中央之轴心为卡掣于前、后驱体盖片之轴板间,且使其可前后自由转动,而受连动片之左右位移控制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其中该手臂轴部下方轴心另侧亦设有一带动杆,而二带动杆上另套设有二传动片之定位孔,并于二端接系孔处,且藉由一轴杆穿设定位于头部下方连动杆上之穿孔中,而头部中央轴孔亦以一轴杆穿设定位于前、后躯体盖片顶端之轴孔间,以利二手臂于拉动时,可使头部以中央轴孔为转动轴点,而可以相反方向随之连动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其中该连动片之接系孔亦可开设为一长形槽孔,并配合顶端表面所相对凸设扣勾上之制动弹簧,来使手臂或头部受外力不当推挤时,即具有一适当偏移复位之安全结构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其中该中心轴齿轮之下方为啮合于腿部上方内侧齿轨上,而腿部之轴部为定位于前、后躯体盖片间,且该腿部与脚部间为利用一轴杆穿设定位,以利腿部于摆动时以轴杆为转动轴点,而可呈一左右倾斜动作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玩偶主体之摆动装置,其中该腿部上方之二轴部间距亦可为略小于下方二轴杆之间距,以形成更加细腻、自然之摆动状态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正面透视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正面之局部透视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向右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第五图系为本创作向左摆动时之动作示意图。第六图系为本创作向右摆动时之俯视动作示意图。第七图系为本创作向左摆动时之俯视动作示意图。第八图系为习用主齿轨部份之前视局部剖面示意图。第九图系为习用辅助齿轨部份之前视局部剖面示意图。
地址 台北县汐止镇大同路三段二一八号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