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影像显示装置备有作为白色光源之弧光51,及把来自弧光51之光线集中、作为造成假想的2次光源集光镜之椭圆镜52,及配置在前述2次光源的位置、将来自白色光之光的3原色不断的造出之可旋转的彩色滤光器53,及让通过彩色滤光器53之光源通过之聚光透镜l,及反射通过聚光透镜l之光线之反射镜,及让由此反射镜反射之光线射入,且改变2次元排列之复数像素之微小反射镜的倾斜度、藉由改变反射光的射出角度而造成ON/OFF状态,作为反射显示装置之DMD56,及扩大来自ON状态下之像素的微小反射镜之反射光而进行投影之投影透镜57。本发明使用作为反射镜之单一的球面镜2或非球面镜3,对于包含弧光51、椭圆镜52、聚光透镜1之照明光学系统的光轴,将前述球面镜2或非球面镜3与前述光轴的交点之放射依所定角度倾斜配置。
申请公布号 TW391139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5.21
申请号 TW086119277 申请日期 1997.12.19
申请人 普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古贺律生;久保内秀人
分类号 G02B27/18;H04N5/74 主分类号 G02B27/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巿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包括: 白色光源; 集光镜,将来自白色光源的光线集光造成假想的2 次光源; 彩色滤光器,藉由配置在2次光源位置上的白色光 不断地造出光的3原色; 聚光透镜,让通过彩色滤光器的光线透过; 反射镜,反射透过聚光透镜之光线; 反射显示装置,让由反射镜所反射之光线射入,且 改变2次元排列之复数像素之微小反射镜的倾斜度 ,藉由改变反射光的射出角度而造成ON/OFF状态;以 及 投影透镜,扩大来自ON状态下之像素之微小反射镜 之反射光而进行投影; 其特征为: 前述之反射镜为凹面形状之单一镜片,且此反射镜 对前述包含白色光源、集光镜、聚光透镜之照明 光学系统的光轴呈偏心配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包含前述白色 光源、集光镜、聚光透镜之照明光学系统的光轴 与投影透镜的光轴大致平行。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与包含前述 白色光源、集光镜、聚光透镜之照明光学系统的 光轴大致呈直角的平面内包含了投影透镜的光轴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 装置,其中,前述反射镜为球面镜。5.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前述反 射镜为非球面镜。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记载 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前述反射镜为抛物面镜。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 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 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眼积 分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影像 显示装置,其中,相对于包含前述白色光源、集光 镜、聚光透镜之照明光学系统的光轴,设置前述反 射镜使前述反射镜与前述光轴的交点之法线依所 定角度倾斜。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记载之影 像显示装置,其中,相对于包含前述白色光源、集 光镜、聚光透镜之照明光学系统的光轴,设置前述 反射镜使前述反射镜与前述光轴的交点之法线依 所定角度倾斜。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 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 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 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 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眼积分器。13.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5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相对于包含 前述白色光源、集光镜、聚光透镜之照明光学系 统的光轴,设置前述反射镜使前述反射镜与前述光 轴的交点之法线依所定角度倾斜。1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3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 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1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3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 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眼积分器。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 中,相对于包含前述白色光源、集光镜、聚光透镜 之照明光学系统的光轴,设置前述反射镜使前述反 射镜与前述光轴的交点之法线依所定角度倾斜。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 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 镜。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 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 蝇眼积分器。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 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 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 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 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 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 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2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9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 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棒状透镜。2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在 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眼积分器。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置, 其中,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眼积分 器。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记载之影像显示装 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配置蝇 眼积分器。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影像 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彩色滤光器与聚光透镜间 配置蝇眼积分器。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为本发明之第1实施形态的光学系统之结构 图。 第二图为本发明之第1实施形态的实际装置图,第 二图A为平面图,第二图B为侧面图。 第三图为本发明之第2实施形态的光学系统之结构 图。 第四图为藉由本发明之各实施形态及以往技术在 银幕上显示之照度分布图,第四图A为第1实施形态 之影像显示装置安装1片聚光透镜时之照度分布, 第四图B为同时第1实施形态之影像显示装置安装2 片聚光透镜时之照度分布,第四图D为使用以往技 术之投影型彩色影像显示装置时照度分布图。 第五图为DMD之各像素上所设微小反射镜之动作状 态的概念图。 第六图为使用DMD之以往的投影型彩色影像显示装 置之光学系统的斜视图。 第七图为使用DMD之以往的投影型彩色影像显示装 置及本发明之各实施形态所使用之彩色滤光器的 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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