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并行处理系统以及并行处理方法 | ||
摘要 | 并行处理系统,具有执行规定的重复处理的多台计算机1~5,当这些计算机各自要发送的数据,是发送目标计算机要求即时接收的数据以外的数据的情况下,经由第3计算机向该目标计算机发送数据。因此,可以抑制数据的通信次数,其结果,可以得到系统整体的处理速度高的并行处理系统。 | ||
申请公布号 | CN12533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05.17 |
申请号 | CN99123621.1 | 申请日期 | 1999.10.29 |
申请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藤本康 |
分类号 | G06F15/16 | 主分类号 | G06F15/16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于静 |
主权项 | 1、一种并行处理系统,其由包括将数据发送到其他的计算机的发送装置、从其他的计算机接收数据的接收装置、执行规定的运算的运算装置并重复执行规定的处理的多台计算机构成,其特征在于:各计算机在将数据发送到目标计算机时,当该目标计算机要求即时接收的数据以外的数据的情况下将该数据经由另一计算机发送到该目标计算机。 |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