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及床组合家具
摘要 一种家俱物品,其可在桌子模式和床模式之间转换。在桌子模式时,一床垫位于二垂直延伸的实质平面段之间,而一工作表面水平延伸于二平面段之上。在床模式时,工作表面形成一头板,而二平面段实质为水平且互相在同一线上以形成床垫之支撑。在桌子模式时,一精巧构造的达成可藉由允许平面段之一自水平位置向上然后向下枢动90。至一位置,在该位置,平面段系在水平工作表面下方。
申请公布号 TW389057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5.01
申请号 TW088205604 申请日期 1998.02.03
申请人 柯林丹恩 发明人 柯林丹恩
分类号 A47C17/62 主分类号 A47C17/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自添 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家俱物品,其可在桌子模式和床模式之间转换,且在桌子模式时,包括一邻近于地面之中央平面段,一枢接至中央段之一端且可相对于彼移动至少90之第一实质垂直延伸平面段,一接合至该第一垂直段之上段且位于中央平面段上方之平面、实质水平工作表面,和一第二实质平面段,其大致上垂直延伸且相对地枢接至与第一端对立之中央平面段的第二端,且其中在床模式时,第一垂直段、中央平面段和第二垂直段实质上安置在同一线且成为水平,而工作表面实质上垂直延伸。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家俱物品,其中家俱物品可包括支撑器具,其枢接至第二垂直平面段之一端且枢接至中央平面段之该第二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家俱物品,其中第二垂直平面段可相对于支撑器具枢转至少90,而支撑器具则可相对于中央平面段枢转约18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家俱物品,其中第二平面段之下端在桌子模式时是在中央平面段之第一和第二端之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家俱物品,其中包括一终止段,其在桌子模式时枢接至第二平面段且相对于第二平面段配置成90,安置在中央平面段下方;在床模式时,其为水平,与第二平面段在同一线,形成床之一脚。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家俱物品,其中包括一构件,其啮合于该第二垂直平面段,且当家俱物品在桌子模式时,其在第二垂直平面段之上端,且当物品在床模式时,其形成一用于床之脚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第6项中任一项之家俱物品,其中包括一在第一垂直平面段与第二垂直平面段的表面之间的床垫,当家俱物品在桌子模式时,该二段彼此对立。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绘示依据本创作第一种形式且在桌子模式之家俱物品,第二图绘示第一图所示且在床模式之家俱物品,第三图是依据本创作第二种形式之家俱物品的类似于第一图之视图,第四图和第五图绘示依据本创作第三种形式之物品。
地址 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