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以油脂调理之冷冻蔬菜,包括:杀菁过之蔬菜;以及占蔬菜5至15重量%之食用油,其中该蔬菜和该食用油均在冷冻状态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冷冻蔬菜,其中该蔬菜为叶菜类蔬菜、非叶菜类蔬菜、或其混合物。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冷冻蔬菜,其中该蔬菜为择自由青花菜(broccoli)、芥菜(green mustard)、菠菜(spinach)、青江菜(green petioled cabbage)、小白菜(pai tsai)、空心菜(water spinach)所组成之族群中。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冷冻蔬菜,更包括冷冻状态下之调味料,占蔬菜之0.1至3重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冷冻蔬菜,其中该调味料为择自由糖、盐、味精、酒、酱油及其混合物所组成之族群中。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冷冻蔬菜,更包括冷冻状态下之经油炸之爆香物,占蔬菜之0.5至10重量%。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冷冻蔬菜,其中该爆香物为择自由蒜、姜、葱、辣椒及其混合物所组成之族群中。8.一种制备以油脂调理之冷冻蔬菜的方法,包括:将蔬菜杀菁;将蔬菜和含油调味料混合;以及将上述经调味之蔬菜冷冻,其中该含油调味料之制法为,将食用油和爆香物于90C至140C加热,以爆香该爆香物。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蔬菜为叶菜类蔬菜、非叶菜类蔬菜、或其混合物。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蔬菜为择自由青花菜、芥菜、菠菜、青江菜、小白菜、空心菜所组成之族群中。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食用油之用量为蔬菜之5至15重量%。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爆香物之用量为蔬菜之0.5至10重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爆香物为择自由蒜、姜、葱、酒、酱油及其混合物所组成之族群中。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含油调味料之制法为,将食用油和爆香物于90C至140C加热,以爆香该爆香物,再加入占蔬菜之0.1至3重量%的调味料。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调味料为择自由糖、盐、味精、辣椒及其混合物所组成之族群中。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杀菁后之蔬菜的过氧化(peroxidase)活性大于0。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杀菁后之蔬菜的过氧化(peroxidase)活性为0.2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