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排字机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18719 申请公布日期 1975.06.01
申请号 TW06311786 申请日期 1974.08.30
申请人 写研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布施茂;石井喜代士;高岛正武
分类号 B41B15/30 主分类号 B41B15/3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世雄 台北巿大安区一○六六一敦化南路六九五号八楼
主权项 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去除中空塑胶制品颈部毛头之方法,其特征系该等颈部毛头系藉紧握件握持者,且在通过削除件之后,沿着与被去除毛头之中空制品不同之路径被带走者。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所述之去除中空塑胶制品颈部毛头的方法,其特征系该紧握件仅作用于颈部毛头上者。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特征系该等颈部毛头系于进入割除件之前,薄紧握件所握持者。5﹒用以去除中空塑胶制品颈部毛头之装置,其特征系它系由下列诸物所组成者:(1)用以切除颈部毛头之割除件,(2)用以使中空制品做平移运动之工具,该中空制品做该项平移运动时,系使其纵轴保持垂直于该割除件者。(3)用以使中空制品绕其纵轴做旋转运动之工具,以及(4)用以在颈部毛头通过割除件后握持该毛头且带着它行经异于该已去除毛头之中空制品之路径的紧握件。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该紧握件系由下列三种组件所组成者:装设在牢固地附着于旋转支持具之固定臂之上的至少两个轮子;装设在牢固地阻于该相同旋转支持具之可动臂之上的至少一个轮子;以及用以移动各可动臂,俾使其轮子将毛头限制在各个轮子之间的一个系统。7﹒如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各组合之各该轮子系位于相同之平面上者。8﹒如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各组合之该等轮子之边缘的外形系配合即将被去除之颈部毛头的外形者。9﹒如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用以控制各组合之可动臂的系统系由一凸轮控制工具所组成者,而该凸轮控制工具系作用在相对于各轮之各可动臂的末端上者。10﹒如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各组合上之至少一个轮子系绕其轴做连续的旋转运动者。11﹒如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用以切除该等毛头之割除件系由固装到该装置之基架的固定刀片所组成者。1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系绕其轴做连续旋转运动之至少一个轮子设有与其一体成形之圆形刀片,该刀片之位置毛在能切除藉该组合所握持之中空制品的颈部毛头者。
地址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