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异常保护电子触发器 | ||
摘要 | 异常保护电子触发器,在常规电子触发器电路的两电阻分压支路的两端接入延时电路。当点灯回路异常时,灯泡的端压维持在电网电压超过设定的时间后,使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导通,不足以使触发二极管导通,电子触发器停止工作。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优点是设有异常态保护,通电后灯泡不能正常启动,5分钟内停止触发,避免因长期触发对灯泡、电器附件及触发器本身的高压冲击,影响寿命,也避免了对附近用电设备的长期强电磁干扰。 | ||
申请公布号 | CN2369390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03.15 |
申请号 | CN99209702.9 | 申请日期 | 1999.04.27 |
申请人 | 张颖奇;杨进 | 发明人 | 张颖奇;杨进 |
分类号 | H02H3/027 | 主分类号 | H02H3/027 |
代理机构 | 浙江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怀禹 |
主权项 | 1.一种异常保护电子触发器,其特征在于:在常规电子触发器电路[I]的电阻[R6]、[R7]分压支路的两端接入延时电路[II]。 | ||
地址 | 310007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