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聚合物发光装置
摘要 一种聚合物发光装置,其至少具有含有聚合物型萤光物质的发光层与电荷传送层,其中该聚合物型萤光物质含有一或多种由下式(l)所示的重复单位,-Arl-CRl=CR2- (1)且该电荷传送层含有其量为l至70重量%,满足下列条件 l与2之有机化合物Eox2-0.15≦Eoxl≦Eox2+0.10 (条件l)λedge2-30≦λedgel≦λedge2+20(条件2)(式中Eoxl及入edgel分别表示该有机化合物所具经电化学测定的氧化电位与其吸收光谱的吸收限波长;Eox2及入edge2分别表示该发光层中所用聚合物萤光物质所具经电化学测定的氧化电位与其吸收光谱之吸收限波长;且在该条件l中的单位为伏〈v〉而在该条件2中的单位为毫微米( nm)。该聚合物发光装置在驱动时具有长期且优良的安定性。
申请公布号 TW384626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3.11
申请号 TW087114248 申请日期 1998.08.28
申请人 住友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大西敏博;野口谷信;土居秀二
分类号 C08G61/00;H05B33/14 主分类号 C08G6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陈昭诚 台北巿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聚合物发光装置,该装置至少具有含有一种 聚合物型萤光物质之发光层及紧该发光层而装设 的电荷传送层,该装置系安装在包括一对阳极与阴 极所成的电极之间,其中至少一电极系透明者或半 透明者;且其中该聚合物型萤光物质包含一或多种 由下式(1)所示的重复单位,该等重复单位之合计不 少于以总重复单位为基准之50莫耳%,且具有以聚苯 乙烯为准之103至107数目平均分子量 -Ar1─CR1=CR2- (1) (其中Ar1表示参与在共轭键中的具有4至20个碳原子 之伸芳基,或参与在共轭键中的具有4至20个之碳原 子之杂环化合物基;且R1及R2独立地表示选自下列 所成群体之中的基:氢,具有至20个碳原子之烷基, 具有6至20个碳原子之芳基,具有4至20个碳原子之杂 环化合物基与氰基),且该电荷传送层含有其量为1 至70重量%,满足下列条件1与2之有机化合物 Eox2-0.15≦Eox1≦Eox2+0.10 (条件1) edge2-30≦edge1≦edge2+20 (条件2) (式中Eox1及edge1分别表示该有机化合物所具经电 化学测定的氧化电位与其吸收光谱之吸收限波长; Eox2及edge2分别表示该发光层中所用聚合物型萤 光物质所具经电化学测定的氧化电位与其吸收光 谱之吸收限波长;且在该条件1中的单位为伏(V)而 在该条件2中的单位为毫微米(nm)。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中该满足上述条件1 及2之有机化合物在一分子内具有两种或多种各含 三个或更多个环之稠合多环芳族化合物基。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中该满 足上述条件1及2之有机化合物具有一或多种该发 光层中所用该聚合物型萤光物质所具重复单位作 为该有机化合物之一部份构造单位。4.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3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中满足上述条 件1及2之有机化合物为含有平均3至7个由上式(1)所 示重复单位之寡聚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 中任一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中该包括至少一电 洞传送层作为该电荷传送层,且在该电洞传送层内 含有满足上述条件1与2之有机化合物。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5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中该电洞传送 层含有至少一种在侧链或主链上具有芳族胺化合 物基之聚合物型电洞传送材料,或至少一种在侧链 上具有唑环或其衍生物之聚合物型电洞传送材 料。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其 中该电洞传送层含有至少一种具有聚矽烷或聚矽 氧烷作为主链之聚合物型电洞传送材料。8.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聚合物发光装置, 其中该发光层系经由涂覆溶液而产生,且至少一种 该电荷传送层系经由涂覆含有至少一种满足上述 条件1及2之该有机化合物与至少一种电荷传送材 料之混合溶液而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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