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子感光材料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电子感光材料,包含导电性受质与提供于导电性受质上之有机感光层,有机感光层含有黏合树脂、电荷产生物质与电洞转移物质,其中黏合树脂包含至少一种选自包括式(l)表示之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CC (1)式中R^A与R^B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R^C与R^D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及R^E与R^F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式(2)表示之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CC (2)式中R^G与R^H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及R^I与R^J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式(3)表示之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CC (3)及如式(4)和式(5)表示之重复单元之如随机共聚物或嵌段共聚物之聚碳酸酯:CC (4)式中R^K与R^L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而且R^K与R^L可彼此键结以形成具有3至7个碳原子之环;R^M与R^N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及R^O与R^P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CC (5)式中R^Q与R^R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苯基,而且R^Q与R^R可彼此键结以形成具有3至7个碳原子之环;及R^S、R^T、R^U、R^V R^W、R^X、R^Y与R^Z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l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电洞转移物质为至少一种选自包括式(6)表示之联苯胺衍生物:CC (6)式中R1与R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C1-4烷基;R3、R4、R5与R6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 Cl-4烷基;及a、b、c与d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0至2之整数;但是a、b、c与d至少之一表示2或更大之整数,而且在a与b同时表示O时,c与d表示O以外之整数,式(7)表示之联苯胺衍生物:CC (7)式中R7与R9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C1-4烷基;R9与Rl0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或被C1-4烷基取代之苯基,Rl1与Rl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及e、f、g与h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0至2之整数,式(8)表示之联苯胺衍生物:CC (8)式中R13、R14、R15与R16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及R17、R18、R19与R20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C1-4烷基或被C1-4烷基取代之苯基,式(9)表示之联苯胺衍生物:CC (9)式中R21、R22、R23与R24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及R25、R26、R27与R28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C1-4烷基;式(10)表示之邻-伸苯二胺衍生物:CC (10)式中R29、R30、R31与R3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 C1-4烷基或苯基;及q、r、s与t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1至2之整数,及式(11)表示之间-伸苯二胺衍生物:CC (11)式中R33、R34、R35、R36与R37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或苯基;u、v、w与x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l至2之整数。此电子感光材料在机械强度与重复特征优异,并且具有高玻璃转移温度与高敏感度。
申请公布号 TW382666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2.21
申请号 TW084111015 申请日期 1995.10.19
申请人 三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胜川雅人;田中雅史;山里一郎;中村结花
分类号 G03G5/00;G03G5/04;G03G5/06;C08L69/00 主分类号 G03G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电子感光材料,包含导电性受质与提供于导 电性受质上之有机感光层,有机感光层含有黏合树 脂、电荷产生物质与电洞转移物质, 其中黏合树脂包含至少一种选自包括式(1)表示之 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 式中RA与RB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具有1 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RC与RD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 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及RE与RF为相同或不同, 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 卤原子,式(2)表示之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 式中RG与RH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具有1至3个碳原 子之烷基;及RI与RJ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 、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式(3)表示 之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 及 如式(4)和式(5)表示之重复单元之如随机共聚物或 嵌段共聚物之聚碳酸酯: 式中RK与RL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具有1 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而且RK与RL可彼此键结以形成 具有3至7个碳原子之环;RM与RN为相同或不同,并且 表示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及RO与RP相同或不同 ,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1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 卤原子, 式中RQ与RR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1 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苯基,而且RQ与RR可彼此键结 以形成具有3至7个碳原子之环;RS、RT、RU、RV、RW、 RX、RY与RZ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具有1 至3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卤原子, 电洞转移物质为至少一种选自包括式(6)表示之联 苯胺衍生物: 式中R1与R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C1-4烷 基;R3.R4.R5与R6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及a 、b、c与d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0至2之整数;但是 a、b、c与d至少之一表示2或更大之整数,而且在a与 b同时表示0时,c与d表示0以外之整数,式(7)表示之联 苯胺衍生物: 式中R7与R9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C1-4烷 基;R9与R10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或被C1-4 烷基取代之苯基,R11与R1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 -4烷基;及e、f、g与h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0至2之整 数,式(8)表示之联苯胺衍生物: 式中R13.R14.R15与R16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 ;及R17.R18.R19与R20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 C1-4烷基或被C1-4烷基取代之苯基,式(9)表示之联苯 胺衍生物: 式中R21.R22.R23与R24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 ;及R25.R26.R27与R28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氢原子或 C1-4烷基;式(10)表示之邻-伸苯二胺衍生物: 式中R29.R30.R31与R32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烷基 或苯基;及q、r、s与t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1至2 之整数,及式(11)表示之间-伸苯二胺衍生物: 式中R33.R34.R35.R36与R37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C1-4 烷基或苯基;u、v、w与x为相同或不同,并且表示1至 2之整数。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 ,其中黏合树脂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电子感光 材料所定义之式(1)表示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其中黏合 树脂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所定 义之式(2)表示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4.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其中黏合树脂系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所定义之式(3) 表示重复单元之聚碳酸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电子感光材料,其中黏合树脂系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所定义之式(4)与式(5)表示 重复单元之如随机共聚物或嵌段共聚物之聚碳酸 酯。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其含 有二苯衍生物作为电子转移物质。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材料,其中电荷产生物质 为氰颜料。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感光 材料,其中电荷产生物质为双偶氮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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