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特征为配 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系树脂组成物所组成之厚度5 -150m薄膜之内面及外面至少一面或两面,以50-3000 W/m2/分之处理电力施行电晕放电处理。2.一种具功 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特征为配合无机填料 之聚烯烃系树脂组成物所组成之薄膜之内面及外 面至少一面或两面施行电晕放电处理、电晕放电 处理后之薄膜的拉裂强度、断裂点强度、断裂点 延伸度或冲击强度之至少一个物性値,为电晕放电 处理前薄膜之相当物性値视为100时之相对値70以 下。3.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特征 为配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系树脂组成物所组成之 薄膜之内面及外面至少一面或双面施行电晕放电 处理,电晕放电处理后之薄膜的通气度或透湿度之 一或两者之物性値,为电晕放电处理前薄膜之相当 物性値视为100时之相对値300以上。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 管状薄膜,其为使用再含有苯乙烯含量为65-85重量% 之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以30重量份为止量之聚烯 烃系树脂组成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 项记载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为使用 含有聚丙烯系树脂以30重量%为止量之聚乙烯系树 脂作为聚烯烃系树脂。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 任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为 以滚筒体之形态。7.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 状薄膜之制造方法,其特征为令配合无机填料之聚 烯烃系树脂组成物所组成之管状薄膜之内面及外 面之任一者或两者,以50-300W/m2/分之处理电力施行 电晕放电处理。8.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 其特征为配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系树脂组成物所 组成之厚度5-150m薄膜之至少一面,以50-3000W/m2/分 之处理电力施行电晕放电处理。9.一种具功能性 之聚烯烃系薄膜,其特征为配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 系树脂组成物所组成之薄膜之至少一面施行电晕 放电处理、电晕放电处理后之薄膜的拉裂强度、 断裂点强度、断裂点延伸度或冲击强度之至少一 个物性値,为电晕放电处理前薄膜之相当物性値视 为100时之相对値70以下。10.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 烃系薄膜,其特征为配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系树脂 组成物所组成之薄膜之至少一面施行电晕放电处 理,电晕放电处理后之薄膜的通气度或透湿度之一 或两者之物性値,为电晕放电处理前薄膜之相当物 性値视为100时之相对値300以上。11.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8至10项任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 膜,其为使用再含有苯乙烯含量为65-85重量%之苯乙 烯-丁二烯共聚物以30重量份为止量之聚烯烃系树 脂组成物。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至10项任一项记 载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其为使用含有聚丙 烯系树脂以30重量%为止量之聚乙烯系树脂作为聚 烯烃系树脂。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至10项任一项 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其为以滚筒体之 形态。14.一种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之制造方 法,其特征为令配合无机填料之聚烯烃系树脂所组 成之薄膜之至少一面,以50-3000W/m2/分之处理电力施 行电晕放电处理。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 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管状薄膜,其中可 作为包装袋使用。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至10项任 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使用作为粘 合薄片或粘合胶带。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至10项 任一项所述之具功能性之聚烯烃系薄膜,使用作为 涂饰用遮蔽薄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