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盘、视频数据编辑设备、用于存储计算机可读的编辑程序的记录媒体、光盘的重放设备和存储计算机可读的重放程序的记录媒体
摘要 光盘包括用于记录多个视频片段的数据区域和用于记录原先类型链信息和用户规定类型链信息的索引区域。原先类型链信息通过描述第一视频片段的重现次序来规定包括第一视频片段的原先类型链。用户规定类型链信息通过描述第二视频片段的重现次序来规定包括第二视频片段的原先类型链。第一视频片段按第一视频片段的重现次序被放置在数据区域中,而第二视频片段与第二视频片段的重现次序无关地被放置在数据区域中。
申请公布号 CN12435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2.02
申请号 CN98801895.0 申请日期 1998.09.1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田智之;滨坂浩史;津贺一宏;佐伯慎一
分类号 G11B27/034;G11B20/12;G11B27/32;G11B27/10;G11B7/00;H04N5/926;H04N9/804;H04N5/775;//H04N5/85 主分类号 G11B27/034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程天正;李亚非
主权项 1.一种光盘,包括:数据区域,用于记录包括至少一个视频对象的文件;以及索引区域,用于记录原先类型的链信息和至少一组用户规定类型的链信息,原先类型的链信息把文件作为多个文件段的排列来管理,每个文件段由段边界指定,该段边界是以下之中的任意两个的组合:(a)视频对象的起始位置,(b)视频对象的结束位置,和(c)视频对象内的至少一个预定位置,每个用户规定类型的链信息组指定文件中的多个文件部分和对于所指定的文件部分的重现路由,每个文件部分由部分边界指定,部分边界是以下之中的任一个:(a)两个段边界,(b)一个段边界和视频对象中的不同于预定位置的一个位置,(c)视频对象中的不同于预定位置的两个位置,每个重现路由与所指定文件部分出现在文件中的次序无关。
地址 日本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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