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超微粒子,粒子之平均粒径为1-100nm,主要由(a)金属有机化合物及(b)源自该金属有机化合物之金属成份所构成,且实质上其中心部份由该金属成份所形成,其周缘则由该金属有机化合物所包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超微粒子,其中该金属成份为铜、银、金、锌、镉、镓、铟、矽、锗、锡、钯、铁、钴、镍、钌、铑、锇、铱、铂、钒、铬、锰、钇、锆、铌、钼、钙、锶、钡、锑及铋中之至少一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超微粒子,其中该金属成份之含量为50-90重量百分比。4.一种超微粒子制造方法,其系将金属有机化合物置于隔绝空气之惰性气体的环境中,以大于该金属有机化合物开始分解之温度,但小于该金属有机化合物完全分解之温度加热。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制造方法,其中该惰性气体系用氮、二氧化碳、氩及氦之至少一种气流。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制造方法,其中该金属有机化合物为酯肪酸盐。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6项中任一项之制造方法,于加热时并于该金属有机化合物中添加醇类。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之超微粒子的模型图。第二图为第一实施例所制得之超微粒子的粒子构造示意图(影像图)。第三图为第一实施例所制得之超微粒子的X射线回折分析结果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