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含水液体形式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包含 i)0.05至10重量%之一种包含A、B、及C三种成份之脂 质组合物, 其中A为具有至少两个烃链及一个极性头端基之分 子,且 0.5< ≦1.0; B为具有一个长链及一个极性头端基之分子;及 C包含一种能够促进脂质复层形成并使脂质组合物 中所形成之任何脂质复层安定化之化合物,且A:B:C 之莫耳比例为1.0:1.5至6.0:1.1至8.0; ii)1至45重量%之一种表面活性剂,其系选自阴离子 系、非离子系、阳离子系、两性离子系、两性系 表面活性剂、肥皂及彼等之混合物;及 iii)至少0.05重量%之一种助淀积剂。2.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中成份A系选自 神经醯胺类、假神经醯胺类、磷脂类、糖脂类其 结构中含2或多个醯基或烷基长链且每个宜有14至 50个碳原子并连接至极性头端基团、聚乙二醇之 酯类、聚甘油-n-x-油酸酯、二油酸山梨聚糖酯、 倍半油酸山梨聚糖酯、磷脂类及糖脂类之长链烷 基醚变型、及其混合物。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 项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中成份A系选自葡基甘油 酯类、二醯基糖类及二烷基糖类。4.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中成份B系选自 具有14至24个碳原子之直链单羧酸类。5.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中成份C系选 自3-固醇。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个人护 理组合物,其中成份C含胆固醇。7.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个人护理组合物,其中助淀积剂为阳离 子系聚合物。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个人护 理组合物,其中阳离子系聚合物系选自阳离子系纤 维素醚类、阳离子系聚半乳甘露聚糖胶类、阳离 子系聚丙烯醯胺类及其混合物。9.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其系用于防止皮 肤乾燥。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组合物,其 中系将个人护理组合物暂时性地涂敷在待处理之 皮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