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相机(三十五)
摘要 本创作系一种照相机之新颖式样设计,于机体位置设有一镜头,镜头上方,则设有视窗、感光器等设备,整体造型美观大方、线条曲线自由奔放,摆脱繁杂之束缚,重新赋予筒单、大方之视觉新感受,实符合现代人的需求,充分合乎新式样之申请要件,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尚祈 钧局暨 贵审查委员能详予审查,并能早日赐准本案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377215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2.11
申请号 TW087308963 申请日期 1998.12.09
申请人 普立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秀香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吉隆 台北巿罗斯福路二段九十五号十八楼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照相机(三十五)」之形状者。图 式简单说 明:第一图为本创作之立体图。第二图为本创作之 俯视图 。第三图为本创作之仰视图。第四图为本创作之 前视图。 第五图为本创作之后视图。第六图为本创作之左 侧视图。 第七图为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地址 台北巿内湖区内湖路一段一二三号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