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厨房器具
摘要 一种厨房器具,具有一本体,该本体有一底部侧壁,本体中有一支持结构,用以支持一厨房用具于本体顶上,本体上部形成一碗,其壁之上部有一嘴,延伸于体外而成唇部,碗下在本体之上有一室,本体上有设施,方便出入该室,室大可容放置可支持于支持结构上、正常尺寸的用具。有些用具设有支持构件、可扣合于厨房器具顶上开口之结构中,也有些用具所设之支持构件,可令置放支持结构上而无需扣合定位。
申请公布号 TW375924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2.01
申请号 TW080213228 申请日期 1990.11.19
申请人 M.卡门斯汀公司 发明人 布鲁斯安卡那;珍尼安卡那
分类号 A47J19/02;A47J43/14;A47J43/25 主分类号 A47J19/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自添
主权项 1.一种厨房器具,包括: (a)一本体,具有一底与诸侧壁; (b)支持装置,形成于该本体,用以支持一厨房器具 于该本体顶上; (c)一室,在本体该底之上、该碗之下,本体上具有 方便出入该室入措施,该室够大,以容纳至少一项 尺寸正常,以之支持于该支持装置上之厨房器具, 其中该支持装置包括一环绕该碗缘至少一部份的 水平支持面,一自该水平支持面外向上伸展之内壁 ,该内壁实质上为圆筒形者,除了其中有一部份为 非圆筒形,如此支持于该水平支持面上之厨房用器 才不致转动,以及在该内壁之至少一部份上向内突 出之突缘,该本体包括一顶段,其含一顶段侧壁、 该碗及该支持装置,及一底段,其含一底段侧壁及 底,该顶段与该底段乃彼此间以拆卸接合者。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向内 之突缘其内突程度不如该水平支持面之宽度。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水 平支持面包括一实质上为环形之承缘,在该嘴的所 在之处受到阻断。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 厨房器具,复包括一环绕该本体周边至少一实质部 份、实质上水平向外、径向突出之缘。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本体实质 上为圆筒形者,该缘上表面实质上为环形。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缘包括 一向下延伸之桉,从而可供手持着。7.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顶段与底段乃 藉螺旋而相互接合。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 之厨房器具,其中该本体之底的下表面含一自之向 下突起之钮。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厨房 器具,其中该底段侧壁为圆筒形,最上部有螺纹;顶 段侧壁亦为圆筒形,最下部有螺纹,该顶、底段从 而得相互旋合。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厨 房器具,其中顶段侧壁向下延伸至少至低于碗之下 表面,该顶段方可站立。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碗含有可表示其容积之刻 度。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又 包含至少一厨房用器,其一周边可支持在该支持装 置上,其大小足以纳入该室,其中该至少一个用器, 具有一第一型之支持构件,以支持该用器于该水平 支持面上,而该支持构件包括一向外突出的突缘以 装合于该内向突缘之下,从而该用器得以在该支持 装置中扣合定位;该至少一个用器复可具有一第二 型之支持构件,以装合于该水平支持面上,但并无 向外突出之突缘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 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至少一个用具之具有第一型 支持构件者为一刨削器;而该至少一个用具之具有 第二型支持构件者为一蛋分离器。1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2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至少一个用器 之具有第一型支持构件者为一榨汁器;而该至少一 个用器之具有第二型支持构件者为一蛋分离器。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 榨汁器可采正立使用位置支于该支持装置上,或倒 立之以资储放,该榨汁器之绞刀小至足以于其采倒 立位置而储放时,可容纳于该碗之中。1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该内壁实质上 为圆筒形,除却有一部份为非圆筒形者又其中该至 少一项用器之支持构件实质上为圆环形者,除却相 应于该内壁非圆筒形之部份为非圆环形者,该支于 水平支持面上之至少一用器得以不致转动。17.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厨房器具,其中各该用 具复包括一循其周边一处所设之持指处。图式简 单说明: 第一图为本创作厨房器具单元之透视图; 第二图为循第一图中2-2所作本创作厨具单元之剖 视; 第三图为一刨削器装于本创作厨具单元上的顶视, 第四图为循第三图中4-4线所作本创作厨具单元之 部份剖视; 第五图为第四图中"5"部份之放大; 第六图为可以置换第五图中结构之替代结构; 第七图为本创作厨具单元之一个顶视,示一蛋分离 器就位待用; 第八图为循第一图中8-8线所作部份剖视; 第九图为循第一图中2-2线所作本创作厨具单元另 一实施例之部份剖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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