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双重振动补偿设备
摘要 可抵消船舶主发动机产生的两不同次不平衡转矩的双重振动补偿设备,其有第一和第二补偿单元,各单元有与轴共转的偏心质量,该轴通过有整数传动比的传动机构相连并被驱动电机及控制和同步装置以数倍于船舶发动机的转速驱动。各轴相垂直,第一补偿单元有至少一个有偏心质量的转动体,转动体有固定装在第一轴上的转动体部和可松开的转动体部;第二补偿单元有两可转动支撑轴部,各轴部上装以有相同偏心质量的转动体。各转动体有固定装在轴上的转动体部和可松开的转动体部。两轴以相反方向旋转。
申请公布号 CN1046991C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2.01
申请号 CN94192727.X 申请日期 1994.07.08
申请人 F·L·史密斯公司 发明人 J·G·马森
分类号 F16F15/26;B63H21/30;//B63H21/30 主分类号 F16F15/26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崔幼平;林长安
主权项 1.一种双重振动补偿设备,它用来抵消船舶主发动机所产生的两个不同次的不平衡转矩,该设备具有一个第一补偿单元(52),该单元有一第一可转动地支撑着的轴部(22),其上装有一个带有偏心质量的第一转动体(70),该单元还有一个第二可转动地支撑着的轴部(73),其上装有一个带有与第一转动体相同偏心质量的第二转动体(71),所说第一转动体(70)具有一个固定地装在第一轴部(72)上的第一转动体部(70F)和一个可松开地装在第一轴部(72)上的第二转动体部(70L),而所说第二转动体(71)具有一个固定地装在第二轴部(73)上的第三转动体部(71F)和一个可松开地装在第二轴部(73)上的第四转动体部(71L),所说第一和第二轴部(72、73)通过一个驱动机构互相连接,各以相反的方向转动,并被一个驱动电机(84)及一控制和同步装置以数倍于船舶发动机的转速而转动,其特征在于,该设备还具有一个第三可转动地支撑着的轴(57),其上装有一个带有偏心质量的第三转动体(60),所说第三转动体(60)具有一个固定地装在第三轴(57)上的第五转动体部(60F)和一个可松开地装在第三轴部(57)上的第六转动体部(60L),第二补偿单元(51)的第三轴(57)基本上垂直于第一补偿单元(52)上的第一和第二轴部(72、73),它们之间用一传动机构(63、81、82)互相连接。
地址 丹麦瓦尔比